为非法谋取工资薪酬,男子杨某与左某某(另案处理)利用公司管理漏洞,先后应聘入职上海多家公司,收取劳动报酬2万余元,但并不到岗。2024年11月22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杨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

2023年8月,青浦区公安机关接到一公司报案,称有两名男子入职后根本没有到岗,却不断拿空饷。警方随即介入,将杨某、左某某抓获到案。该案件移送至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二人在检察官进行讯问时交代了实情。

原来杨某二人长期从事销售岗位工作,一直以来都知道销售拥有不用坐班、打卡的工作特殊性,遂想利用这一便利,在多家公司重复入职骗取薪酬的方式敛财。2021年11月1日,二人经事先商量,伪造了虚假的学历、证书等入职材料,向上海某贸易公司递交简历,谎称自己能够为该公司完成巨额融资。该公司聘请二人入职,随后他们却通过虚构拜访客户记录、虚假工作汇报等方式伪造自己正在为公司努力工作的假象,实际上却并未参加过任何工作。


虽然如此,在拿了一段时间空饷后二人犹不满足,再次前往一科技材料公司,以同样方式骗取公司信任获取该岗位。为防止自己诈骗行为被发现,二人甚至向该公司提出不用缴纳社保。

此后二人以该方式多次牟利,但这一假象最终被戳破,在所谓的任职期间,二人所留下的应聘入职记录、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系列证据铁证如山,二人最终认罪伏法。


2024年11月22日,区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对杨某提起公诉。鉴于杨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退出违法所得,并获得被害公司谅解。近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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