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省商务厅官网发布公告称,为深入推进“年在荆楚 巳巳如意”新春消费季活动,进一步丰富消费供给,激发市场活力,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让全省人民和外地游客度过一个温馨愉悦、阖家团圆的元宵佳节,第四批“惠购湖北”零售餐饮消费券将于元宵节(2月12日)当天10:30开始发放,有效期为7个自然日,即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24:00。


据悉,第四批消费券发放平台为支付宝、云闪付、美团,发放线下零售和餐饮两种类型消费券。

一、领券、核销规则

(一)面值和核销门槛。零售券:消费满200元减50元;消费满400元减100元,消费满600元减150元。

餐饮券:消费满100元减25元;消费满200元减50元,消费满400元减100元。

(二)领券规则。

1.领取方法:活动期间,在鄂消费者根据手机GPS定位所在市州区域,通过手机支付宝、云闪付、美团APP,搜索关键字“惠购湖北”即可进入领券页面,抢领本市州消费券。

2.领券张数: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服务平台抢券,但在同一平台只能抢领其中一个券种的一种面额消费券,即一个平台只能领取一张消费券。

(三)用券规则。

1.可叠加优惠。2025年“惠购湖北”零售餐饮消费券可与服务平台及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叠加放大此次消费券活动优惠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共同拉动消费的杠杆作用。

2.按比例退款。消费券活动期间,消费者在本批次消费券有效期内使用后若发生退货退款情况,按照退货金额所占比例退还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退还资金自动返回服务平台专门账户。

3.退款不退券。发生退货退款情况后,已使用的消费券视同已使用一次核销资格,退款后也不再返回已使用的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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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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