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视频中可以清晰地看到,陈先生落入了下方的海绵池中,大约过了十几秒的时间,他才从海绵池中探出头来,随后又伸出手,让站在池边的男子帮忙拉自己上去。之后,他先是坐在椅子上,用手捂着腰部试图站起来,紧接着又一下坐到了地上,整个过程中,陈先生的样子都看上去非常难受、吃力。

以往,我们在类似的场景中,看到的多是玩家们成功后的喜悦和兴奋,而陈先生的这次意外,无疑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在游乐活动中,哪怕是看似安全的设施,也可能隐藏着未知的风险。

当时的陈先生还不知道,这一跳,竟然造成了自己“胸椎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娱乐活动玩出意外谁该担责?

在蹦床意外中,责任归属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 经营者或管理者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监护人的责任:对于未成年人参与蹦床活动时发生的意外,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职责也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3. 具体情境下的责任划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蹦床乐园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如缺乏必要的警示标识、安全培训不足或现场没有足够的工作人员监督),则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外,如果是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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