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我对风险的感知总是比别人更敏锐一些。

有一次在杭州的线下课,课间休息的时候大家都围着我问问题,或者找我签名合影,气氛乐呵呵的,但有一位女同学引起了我的注意。

她一个看似无心的举动,却潜藏着巨大的法律危机。

这位女同学拿着笔记本,让我在一页空白纸上签字。

我是不太愿意签的。

因为我签完字后她完全可以在上面“动手脚”,比如写上“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年底前送给张三1000万现金”,落款就是我的签名“沈志坤”,然后再拿这张纸去打官司。

你们认为法院会认可这张承诺书吗?

尽管这份承诺书看起来结构奇怪,但法律并没有规定承诺书必须按照什么格式书写,才算有效。

不过,法院会非常慎重地查清整个过程。我在法庭上一定会大呼冤枉,说我签这个字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承诺书的相关字眼,都是她后面添加的。

在这里我特别强调打民事官司的重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大家一定要牢牢记住这句话。

在法庭上说的每句话,背后都要有证据支撑。

比如,有人告我借了他100万没还,他是原告,我是被告,他就要拿出证据证明我欠他100万,有两个:第一是我写的借条;第二是转账凭证。

但如果他只有转账凭条,没有借条,证据充足吗?

最高法院的规定是,仅凭转账凭条起诉而没有借条的,到法院告要我还钱,接下来的举证责任就到我这了。

我要证明这100万不是借给我的。比如,我举证这笔钱是赠与,可以拿出当时的聊天记录,或者人证证明。但如果我拿不出来,法院就会继续查证这100万到底是不是民间借贷。

所以,凭转账凭条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已经大于50%,在民间借贷中不一定要有借条了。如果我要举证这钱不是他借给我的,就要有新的主张和新的举证,这就体现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

回到开头的问题,如果我在那张空白纸上签了自己名字,那位同学也确实自行写了承诺书的字眼。

我会不会输掉官司?

其实,我不会输。因为当时围着我的20个同学可以作证,他们就是证人。

这20个证人将成为我制胜的关键。

最后,我要再强调一句特别有用的原则——不禁止即许可。只要法律不禁止的,就是我可以做的。这是也打民事官司时一个特别重要的规定。

所以,经常签字的企业家老板,高管今后一定要谨慎,要清楚一个常见的小动作,比如签字,比如微信聊天时的一个回复,都有可能带来法律风险,同时也要牢记“谁主张,谁举证”和“法不禁止即许可”这两个重要的法律原则。

如果公司老板,企业高管已经发现了一些风险的苗头,或者感到危机四伏但不知道如何防范,你们可以在2025年2月22-23日来到「坤哥说法」的杭州线下课堂,我们将在2天时间里,系统的说一说老板在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和财税风险,以及我们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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