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整体效能,西安市司法局日前出台了全省首个公共法律服务地方标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管理服务要求》。该标准已正式实施。
《要求》以满足群众需求为着力点,聚焦机构设置、服务职责、管理机制、人员工作要求、服务方式及流程等多方面,对西安市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运行管理和服务要求进行了细化规范。其中,完善了各平台间的运行衔接机制,细化了平台统一管理标准,明确了服务场所名称标识和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详细规定了不同平台的服务内容、方式及流程,并从岗位职责、礼仪要求等方面对工作人员提出明确指引。
“我们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反复运用、需要规范的事项,以标准的形式予以固化,将以往的‘软要求’转化为‘硬指标’。”西安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人屈礼军表示。
近年来,西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深化。2024年,西安市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总量超40万件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重要保障。为总结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成果,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西安市司法局正式发布《要求》。
“这是西安市司法局在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主动作为、先行先试、靠前服务的创新成果,对促进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科学规划功能布局、统一服务供给流程等具有重要意义,将推动西安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增强市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屈礼军说。(陶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