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自从特朗普上台以来美国的各种各样新闻多得让我们眼花缭乱,马斯克的不断爆料和特朗普的各种“暴论”不断,搞得大家身心俱疲,美国很多记者甚至建议他们周末休息一下。但特朗普表示:休息什么的,没必要!

然而,可能很多人没注意的是,虽然特马二人组制造了那么多新闻,但其实绝大多数都和美国总统的行政命令有关。而美国总统的行政命令,经过拜登和特朗普的你来我往的八年,已经变成两党斗争最激烈的战场,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行政命令是怎么回事?有哪些种类?具体如何实施?为什么说特朗普已经破纪录了。

种类很简单,一般就两类:

第一类,宣布自己的;

第二类:撤销前任、前前任和前前前前前任的;



美国的总统行政命令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拜特组合的灵活应用,已经越来越有法外制权的味道 。

美国总统行政命令最有意思的一点是,可以马上执行,然后其他部门才有机会表示支持、要求改进或直接反对。另外,这届总统可以撤销上一任的,也可以发布自己新的,哪怕是针锋相对的行政命令。

根据美联社报道:DOGE 领导的行动—就是通过行政命令正式建立的,没有关于其范围或职责的明确指导方针,并且涉及了将政府职能私有化、解散整个机构或绕过既定的监管和法律框架。

另一方面,在特朗普的指导下,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正在全国各地进行全面突击搜查,其实也是基于行政命令。

特朗普和拜登都非常擅长单方面发挥和实施了行政命令的影响力。总统的行政权力在过去 200 年中大幅发展,从 19 世纪联邦机构的成立开始,到 20 世纪随着 EPA、FDA 和 SEC 等主要监管机构的建立而迅速扩张。这种增长是由现代治理日益复杂和联邦责任扩大推动的,使总统不仅可以通过立法来制定政策,还可以通过他们控制的行政机构来制定政策——通常以超出宪法规定的方式。

也就是说,总统如果要立法的方式去执行自己的政策或贯彻自己的意图,通常需要取得两党的最大公约数,行政命令却不必受这种约束。

比如说:特朗普最开始禁TikTok用的就是行政命令,所以拜登可以直接取消,但拜登最后采用立法的手段禁止TikTok,特朗普却不能直接取消了。只能延期,再想办法。

今天为什么要聊这个话题,因为特朗普虽然已经这么勤奋了,也没完成自己当初的豪言:上任第一天要签署100个行政命令。



记录一

特朗普发布自己的

行政命令数量记录虽然没破

业绩却也不俗

仅两周就成为美国历史的第三名

(P.S.下图中超过他的杜鲁门和罗斯福是百日)

特朗普在上任后的短短两周内就签署了54项行政命令,这已经比哈里·杜鲁门总统(57 项)以来任何一位总统在上任前100天内签署的行政命令都多。再给他86天,相信罗斯福的记录也将不保,特朗普成为第一号毫无悬念。



最夸张的一个事实是,特朗普从第一任就被誉为推特治国,但截至目前为止,美国历史上真正的行政命令猛人,居然是罗斯福。

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Roosevelt)整个任期内(1933-1945年)签署的行政命令总数至今排第一的是。12年签署了3721项行政命令,平均每年发布约308项命令。考虑到罗斯福任期横跨了二战,数量多可以理解。(说句题外话,之前有小道消息说,特朗普可能也会追求第三任期,真的无比佩服他的旺盛精力。)

不过,发布行政命令这个记录特朗普虽然没破,取消以前的行政命令这个记录特朗普还是勇夺第一了。

记录二

撤销以前总统的行政命令

特朗普轻松夺冠

有趣的事实是:这种政府之间的争锋相对的行政命令,对政策的连续性构成了挑战,但已经成为美国的一种新常态。目前为止,特朗普已经将拜登的撤销记录翻了一番,瞄准了拜登在能源和环境、DEI 等方面的一些标志性政策——以及前几任总统的一些政策。而拜登四年前也做了差不多的事情。

当行政命令反映出两极分化或不受欢迎的党派优先事项时,撤销更为常见——拜登和特朗普发布并随后撤销的许多命令都是如此。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任的头几天,特朗普不仅撤销了拜登的多项行政命令,还撤销了另一项与联邦劳动力多元化有关的奥巴马命令、吉米·卡特时代的一项环境保护命令和一项与环境正义有关的比尔·克林顿命令。

你就说牛不牛吧,撤销范围还追溯到40多年的卡特时代((1977年1月20日-1981年1月20日)),不得不说一声,佩服佩服。

设想一下,如果美国下一任总统是民主党,不知道会有多刺激。





截至2月5日,特朗普已经迅速撤销了拜登的 96项行政命令。

另外:拜登在任的头100天内,撤销了42项行政命令。

特朗普第一任期的时候美国党争还没那么明显,特朗普本人从政经验也不足,因此他在上一任的前100天才取消了不到10个行政命令。这一任则不到一个月直接翻了十倍有多,达到96项。



也就是说,特朗普在短短的两周内取消的行政命令,其实已经远远超过了他上个任期四年和拜登四年的数量了。也是美国历史的第一。我大明劳模皇帝朱元璋估计都想给他点个赞。

为了便于大家以后吃瓜,关于美国的行政命令,我再做一点解释:

1.行政命令是不是可以违背法律?

答:原则上不是,但操作上总是,这就是为什么法官可以对马斯克撤销USAID的没命令喊停。但即使喊停,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

2. 行政命令能不能彻底消除已有的影响,也就是可追溯性?

答:理论上可以,但对已经造成事实没有大的改变,比如纸吸管和塑料吸管,除非相关企业愿意放弃投资,才可能真的改变;所以撤销前任的行政命令,其实相当强行扭转一个决议和一个方向。绝大多数时候,并不能真的改变什么,因为下一任总统,也可能改再回来。

3. 总统的行政命令是不是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答:不是。这就是为什么之前很多博主论断,特朗普就算要真的拯救TikTok也很困难。美国总统作为行政权的代表,在三权分立中与立法权和司法权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改变美国的法律不是他单独就能决定的。

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总统应当“监督一切法律的切实执行,并任命合众国的一切官员”,这些成为论述行政命令正当性的宪法基础。

早期的总统们并没有经常从字里行间来扩大他们在这一领域的影响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通常为了应对危机,总统扩大了他们在指导美国政策方面的作用,将他们的权力与广泛的宪法条款联系起来,如“照顾条款”或“归属条款”,分别描述了总统执行法律和行使行政权力的职责和权力。

相当于美国总统的行政命令在立法之前是一种可以先斩后奏,并且又随时可能叫停的命令。这就是诡异之处。

另外,行政命令的编写方式常常需要提及其法律或宪法权威,并考虑公众的反应,以期避免来自法院或国会的挑战及来自媒体或公众的负面关注。因为,国会和法院在单边行动的政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总统发布指令时,相邻的政府部门有机会做出回应——无论是将这些指令写入法律、修改还是推翻它们。

也就是说:总统的行政命令发布之后,他可能有三个结果:

写入法律、修改或推翻。

以上就是为什么

特朗普一上任,我们就觉得眼花缭乱,吃瓜都吃不过来的原因:相当于全球吃瓜群众,一起参与了美国总统的所有突发奇想、国会及其他部门的反馈、评论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过程和结果。

说句题外话:有几年我也在想,我们的新闻中含美量是不是太多了,后来发现,我们的主流媒体已经很厚道了,基本上有了结果才会告诉大众。

然而,当正在努力推翻主流媒体的特朗普+马斯克执政联盟出现之后,这两个善于制造话题、引导舆论的高手一联手,美国的新闻对我们来说就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吃瓜也就变得就变得越来越累了。

这一篇行政命令的解释,算是给大家稍微的减减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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