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在网上看到一个消息,我没有去核实消息来源的真假,但是我觉得有可信的地方。
有一位郝先生,晚上吃完饭走在路上看到一个塑料包裹,他就用脚踢了踢,感到很重,一打开真的是惊掉了下巴,里面是22万元的现金,他思来想去,担心这个钱是一个治病的人丢了,因此就把这个钱给派出所了。民警经过看录像,结果就找到了失主,这个失主丢失的钱领到以后感动万分,当场对民警、对郝先生表示非常真诚的感谢,而且还要拿出一部分酬金,来感谢郝先生,结果郝先生说不用。
到这就基本上结束了,结果没想到失主回到家里以后一数钱,他说他丢的是27万,现在郝先生给他是22万,中间少了5万块钱。失主就给郝先生打电话,你为什么少给我5万块钱?这5万块钱被你贪了。郝先生接到这个电话以后,气不打一处来,当场回他一句,如果我贪污你5万块钱,我干嘛要把 22 万块钱返给你?
失主一纸诉状把郝先生告到了法院,法院反复的调研,反复的审查,最后判决郝先生没有贪5万块钱,判了失主要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还要给郝先生道歉,结果应该说是为做好事的人证了明,也是让做好事的人心稍安一些。
我看了以后,我感触真的非常深,深的两点,第一,作为拾金不昧的郝先生,有这样的思想和这样的精神,我真的是给他大大的点赞。但是同样的,作为失主,当你回到家看到少了几万块钱以后,你到底应该怎么想、怎么做?到底是问清楚情况,还是直接就是说郝先生贪污你5万块钱,值不值得去一纸诉状把他告到法庭去。
因此在中国目前这样一个做好事没有好报,做好事还有一些纷争,甚至一些纷扰,这样的氛围真的是不利于一个好人,做好事是对社会的向上正能量的氛围是有影响的。因此我希望大家看到以后还是要好好反思一下,如何让好人持续的做好事,如何让做好事能可持续,我们一起思考,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