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请注明来源 甘肃交通广播(记者 汪丽媛)

近期,兰州公安查处多起违规燃放运输烟花爆竹案件。警方提醒:元宵佳节即将来临,猜灯谜、看花灯、吃元宵的同时,一定要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

1月14日16时许,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团结新村派出所民警与街道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及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联合执法过程中,在辖区某房间内发现一男子非法储存大量的烟花爆竹,总计28箱。经依法传唤询问,违法行为人马某如实交代了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警方依法对马某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1月11日8时55分,兰州市城关区某小区内,居某某在同学结婚接亲时为增加喜庆热闹,明知在该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且经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劝阻后,仍在接亲车辆进入小区时违规燃放礼花、鞭炮。经依法传唤询问,居某某如实供述其违法行为,警方依法对居某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31日,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治安支队民警在七里河区巡查时,发现一辆微货车车厢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后移交秀川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询问,杨某如实陈述其驾驶微货车将57箱烟花爆竹从西固区运输到七里河区拟售卖的违法事实。因该行为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警方依法对杨某处以治安拘留8日处罚,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


主编 | 狄春华

责编 | 刘前勇

编辑 |岳青、蔡蓉

值班编辑 | 汪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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