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喝了一点点”
“有小孩,挤一挤,还能坐得下”
"都是熟人,还刚好顺路”.......
春运期间,尤其春节、元宵节
各种聚餐聚会增多
部分驾驶人侥幸心理作祟
酒驾醉驾、超员、超载肇事风险更加突出!
再次酒驾还超员!
如此违法“驶”不得!
2025年2月7日,峨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陈瑜带队,在沙坪镇大坪路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15时07分许,沙玛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LX***9的小型普通客车经过检查点接受检查。
民警发现沙玛某某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味,且车内人头攒动。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沙玛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
经进一步核查,沙玛某某于2020年7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沙玛某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含)未达到100%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沙玛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将乘客安全转乘,消除了安全隐患。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危害极大,既害人也害己!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车辆超员会导致车辆总质量增大,对车辆的动力性能、制动性能、操作稳定性等各方面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超员乘客无法独立坐在座位上并系安全带,一旦发生事故,极易被甩出车外,造成严重事故。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触觉、听觉、判断、操作能力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等,酒后驾驶车辆危险系数增加,醉酒状态下驾车更是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广大驾驶员不开超员车,乘客拒乘超员车!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坚决抵制酒驾醉驾,坚决劝阻亲朋好友酒驾醉驾!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