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陆珏)为缓解部分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群众的就医负担,国家实行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对列入保障范围的病种在门诊治疗的费用给予单独的保障。2月7日,苏州市医保局发布相关待遇热点答疑。

慢特病,是指那些病情较为复杂、需要长期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慢性疾病或特殊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之类的慢性病,以及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等特殊疾病。根据政策,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范围对象为: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苏州市医保局提醒,离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保人员无需办理门慢特登记。恶性肿瘤治疗期包括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内分泌治疗。严重精神障碍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本市持证精神残疾人。

此外,职工医保当年住院和门特累计超35万元以上的,所有门特(含精神病)结付比例统一为95%。居民医保当年住院和门特累计超35万元以上的,再发生的门特费用不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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