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规划先行。村庄规划作为乡村地区全面布局与系统设计的综合性工程,涵盖了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多个重要方面,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重要性不言而喻。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明确提出,优化乡村规划建设。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优先建设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项目,引导农民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

  从实践看,在一些地区,村庄规划未得到足够重视,很多村庄还处于无规划、自然发展的状态。有的地方虽然编制了村庄规划,但规划短板明显,并不实用。比如,有的村庄规划“水土不服”,不看区域差异,简单复制粘贴,造成村庄建设“四不像”。有的村庄规划盲目追求“高大上”,为了规划而规划,不符合村庄实际,未对接实际需求,导致村庄规划无法执行,只能停留在纸上画画、墙上挂挂。

  村庄规划是一项综合性、实践性的系统工程。当前,农村经济发展面临人口、产业等多方面挑战,村庄规划编制应以好用管用为导向,强调科学性和实用性,通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引导村庄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村庄规划的目标之一,是实现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在编制规划时应优化资源配置,注重规划的可行性和前瞻性。各地编制村庄规划,不能就村庄论村庄,要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坚持县乡村一盘棋的思路,充分考虑村庄的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科学调整和优化县域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等资源要素配置,统筹谋划城乡融合发展,形成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县域整体优势。同时,充分考虑实施的可行性和成本效益,制定出符合村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的规划方案。

  在编制规划时应立足村庄发展基础,按照按需、分类的思路,有序编制。各地应充分考虑村庄发展需求,依实际定特色,依特色定产业,依产业定路径,依路径定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乡村空间设计应体现农村特点,从大地景观、村庄风貌、重要建筑等不同层次、不同侧面,保留乡村风貌,留住乡情美景,实现各美其美,杜绝“千村一面”。比如,江苏南京制定了独具地方特色的《南京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对该市545个行政村中有需求且具备条件的463个村,按照简易版、基础版、深化版3种类型,差异化确定村庄规划编制深度,来引领和美乡村建设新面貌。

  各方参与,是村庄规划的重要环节,在编制规划时应充分吸收各方意见,提高乡村规划的包容性。编制村庄规划前,应充分听取村民及利益攸关方的意见和诉求,确保规划符合相关方普遍意愿和需求。规划编制阶段,可以建立多方参与的协商机制,鼓励各方献计献策。规划实施阶段,还可以积极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成立监督委员会,监督规划实施,让村庄规划做到能落地、用得好。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蒋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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