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一老人土地征收获赔17万,不料却被两个儿媳悉数霸占,当她想要追回自己的征收款时,却遭到泼辣儿媳的口水攻击,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今天的主人公名叫李全银,时年74岁,家住重庆市铜梁区的一个小山村里,李老太一生育有四个女儿和两个儿子,本该到了安享晚年的年纪,但自从七年前老伴去世以后,李老太就只能孤零零一个人生活在山上。
平日里,除了四女儿来看望老母亲以外,其他几个子女很少到山上来,然而随着一笔征收款的到来,打破了老人原有的平静生活。
2014年,李老太家的耕地被矿石场占用,老人因此获得一笔17万的征收款,然而当她去签订征收协议时,却被告知钱已经被两个儿子领走了。
李老太表示自从老伴去世以后,她就成了家里的户主,因此赔偿款自然应该打到她的账户上,但是两个儿子却以她年迈,钱放在她那里不安全为由,擅自领走了全部的征收款,儿子的做法令她愤怒不已。
事后,当她找到儿子想要要回那笔征收款时,却遭到儿子们的百般阻挠,两个儿子一致认为他们作为家中的一份子,理应有权得到部分的征收款。
但是,自从他们结婚后就将户口迁了出来,因此从法律上来讲,17万的征收款并没有儿子的份,不过李老太还是念在多年的母子情分上,同意将征收款分成三部分,其中两个儿子每人分得5万块钱,老人自己则拿7万块。
双方达成一致后,便按约定将钱进行了分割,两个儿媳还好心帮婆婆把属于她的那份钱存到了银行,然而当李老太拿到存折以后,才发现上面写的竟然是两个儿媳的名字。
李老太认为自己肯分给儿子5万块钱已经是仁至义尽,但是儿子儿媳却并不满足,反而还想将仅剩的7万块钱也占为己有,两个儿媳平时对婆婆不闻不问,如今却提出要替老人管钱,她们的用心显而易见。
为了让儿媳将存折名字改成自己的,李老太在四女儿的陪同下,多次去找到两个儿媳,但是两个儿媳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还钱,小儿媳甚至还为此跟婆婆大打出手。
由于儿媳们的态度十分强硬,每次李老太都是败兴而归,多次索要征收款不成,李老太一怒之下将儿子儿媳告到了村委会,后来经村支书调解,两个儿媳虽然答应把7万块钱归还给婆婆,但是内心却是极度的不情愿。
在这场有关征收款的纷争中,只有四女儿陈洪珍是坚定的站在母亲这边的,然而她对母亲的支持,在两个弟弟弟媳看来却成了别有用心。
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两个弟弟甚至还将四姐毒打了一顿,过程中李老太为了保护女儿不幸被误伤,但是老人也不愿再和儿子儿媳计较。
从表面上来看,李老太要回了属于自己的征收款,一切总算归于平静,但实则新的战争才刚刚开始。
由于李老太一个人生活在山上多有不便,加上老人的六个儿女中有三个女儿远嫁他乡,两个儿子也因为征收款一事和母亲关系闹得很僵。
为了方便照顾,李老太便提出想要跟四女儿一起下山生活,四女儿也表示愿意将母亲接走,然而她们的提议却遭到了两个儿媳的强烈反对。
两个儿媳的态度很明确,她们绝不允许四姐将李老太接走,同时他们自己也不会赡养婆婆,如果四姐坚持要将婆婆接走的话,就必须把那7万块的征收款留下来交由她们保管。
见个儿媳态度如此蛮横,李老太只能跟两个儿子商量去女儿家养老的事情,然而得到的回答却同样令她大失所望。
在铜梁当地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如果儿子还在的话,父母住到女儿家养老,那就说明儿子不孝,是会被村里人戳脊梁骨的,因此两个儿子为了不让自己背上不孝的骂名,也坚决反对母亲住到四姐家。
同时,他们也认为四姐将母亲接走其实是另有所图,那么事实是否真的如儿子儿媳猜想的那样,陈洪珍孝敬母亲只是为了贪图老人的猜产呢?
为此,记者采访了李老太周围的邻居,邻居们纷纷对四女儿的孝心赞不绝口,他们表示即使在没有这笔征收款时,也是只有四女儿经常来看望老母亲。
陈洪珍住在距离母亲十几公里以外的镇上,尽管山路难行交通不便,但她还是每隔几天就要上山来照顾独住的老母亲,每次老人生病也都是四女儿伺候左右,老人的其他几个子女甚至连看都没来看过一眼,尽管陈洪珍的家庭条件并不是太好,但是她却在竭尽所能地满足母亲的日常所需。
陈洪珍一再强调自己不是为了钱才对母亲尽孝,但是弟弟弟媳却并不相信,甚至还表示如果四姐执意将母亲接走,那么他们将不会再对母亲尽赡养义务。
由于已经遭到过弟弟们的一次毒打,陈洪珍也不敢强行将母亲接回去住,双方陷入到不可调和的僵局中,无奈之下李老太只能将两个儿子儿媳起诉至法庭。
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法官认为所有矛盾的根源都在于那笔7万块钱的征收款,但就算没有这笔钱,两个儿子也应该对母亲尽赡养义务,他们不应该以此为筹码拒绝赡养母亲,更不应该限制其他子女尽孝的权利。
而且,这笔征收款本来就是李老太的个人财产,她有权利自己保管和使用,老人愿意住在哪里也是她的人身自由,儿子儿媳无权干涉。
最终,经法院审理后决定,李老太可以和四女儿一起生活,两个儿子需要每月向母亲支付300元的赡养费,老人的其他三个女儿每月支付100元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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