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元宵佳节的临近,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及广大群众身体健康,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上元宵(汤圆)产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此次抽检覆盖了大中小型超市、糕点店、小吃店、小食杂店等各类消费场所,严格遵循《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及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重点检测了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含量等关键指标。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抽样元宵(汤圆)50批次,已完成检验4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主要是个别餐饮店自制元宵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针对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第一时间开展核查,督促企业对不合格元宵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隐患。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广泛用于食品生产领域。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在速冻面米生产制品、粮食加工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可能是餐饮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违规使用;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用元宵(汤圆)时:
科学选购。建议消费者在证照齐全的场所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注意查验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厂家等信息是否齐全。购买散装元宵(汤圆)时要选择卫生条件好、证照齐全、信誉好的经营单位。可通过看外观、闻气味等方式,初步判断品质优劣,若出现色泽暗淡、发灰、发酸等情况则说明质量不佳或已不可食用。
妥善贮存。预包装元宵(汤圆)应按照外包装注明的贮藏条件保存;散装元宵(汤圆)放入冰箱冷冻保存时要注意分袋包装,避免与其他食物交叉污染。元宵(汤圆)应尽快食用,不宜长时间放在冰箱贮存。
依法维权。要注意索取和保管好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履职,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