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上路这是常识,但总有人偏不遵规守法,但依然抱着侥幸心理,无证驾驶!

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期,交警大队查获一批无证驾驶典型案例,现将部分案例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无证驾驶曝光

案例一:

1月25日,交警大队民辅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豫M****0的小型面包车行驶缓慢,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驾驶员李某(化名)今年71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开车上路。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进行处罚。



案例二:

2月07日01时许,交警大队民辅警在辖区巡逻时对一辆车牌号为豫CD****8的新能源小型汽车例行检查。

经查询,驾驶员刘某(化名)今年78岁,并没有驾驶证,怀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后被交警查获。

最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特别提醒:根据最2022年10月22日,公安部通报“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其中一项为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对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年龄上限由70周岁调整为不作限制,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且需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提交体检证明。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广大驾驶员朋友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同时,家属也要加强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照顾,避免其因缺乏交通安全意识而引发交通事故。

来源:洛宁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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