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正式实施,使用10年的2014版标准已被废止。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焦点之一在于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将不再允许用于面包、糕点、烘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等部分食品中,而北青报记者走访市场,在售的面包等包装食品上也暂未发现配料表中仍有该物质的商品。
多项食品添加剂在部分食品类别中被“禁用”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修订了一些防腐剂、食品用香料、加工助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新增了一些甜味剂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
其中,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在新国标中,将营养强化剂列入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中,从而在法规上更加明确营养强化剂的归属。
新国标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具体来说,当同时添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阿斯巴甜,或同时添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安赛蜜时,混合使用的最大使用量不能超过标准规定的阿斯巴甜或安赛蜜的最大使用量。
此外,多项食品添加剂在部分食品类别中被“禁用”:罐头产品中不得再使用防腐剂,主要涉及ε-聚赖氨酸盐酸盐、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稳定态二氧化氯等食品添加剂。还有食醋中不得使用冰乙酸;果蔬汁(浆)中不得使用纳他霉素;蒸馏酒中不得使用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
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在新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被删除,不得在各类食品中使用。
脱氢乙酸钠从面包配料表“消失”
而新国标发布时最受市场关注的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多种食品中被禁止使用。新国标明确,包括黄油、浓缩黄油、淀粉制品、面包、糕点以及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肉罐头、果蔬汁(浆)等食品中均不得使用脱氢乙酸作为防腐剂。同时新国标也降低了它在腌渍的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从1.0g/kg调整为0.3g/kg。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脱氢乙酸钠是一种很常见的防腐剂,能够有效抑制霉菌、酵母菌和细菌的生长,广泛地应用于食品加工,如糕点、果酱和酱菜等,以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在规定使用范围和限量内使用脱氢乙酸钠是安全的。但如果过量摄入,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脏和肾脏造成一定负担。
北青报记者走访市场注意到,包装面包、糕点以及黄油、淀粉等商品的配料表上已经找不到“脱氢乙酸钠”字样。本次新国标早在去年3月就已经发布,给了国内生产厂家非常充足的时间。在今年2月8日以前生产的产品还可正常销售。
良品铺子、三只松鼠等多家食品企业表示,已在去年陆续完成相关产品的配方调整和生产切换工作,其生产的所有面包、糕点类产品中,已去除脱氢乙酸钠,在国家标准要求的期限内提前完成调整。
分析人士表示,随着食品加工技术的进步,企业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改进生产工艺包装方法等),增强防腐效果,减少对脱氢乙酸钠的依赖。我国高度重视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使用,目前,多地已经发文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按照新版标准规定,主动开展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以及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对照自查,对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情形,早调整早规范,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纳入关键控制点程序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出厂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