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网友咨询:
根据规定哪些人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徐镔律师解答: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即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事务的董事都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除了公司内部的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这些负担监督职能的董事之外,其他的董事及经理都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徐镔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十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徐镔律师
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门从事于民间借贷欠款催收、工伤、交通事故、买卖合同纠纷、离婚及财产分割纠纷、劳动关系纠纷、股权纠纷、常年法律顾问、刺破股东面纱等。参与中国农业银行、钟楼长江村镇银行的信用卡透支、个人贷款、房贷等催擅长各种类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