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信用中国(陕西)信息,陕西陕煤韩城矿业下峪口煤矿、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桑树坪煤矿、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象山矿井因多项违法被罚。

陕(渭南)煤安罚〔2024〕118025号、陕(渭南)煤安罚〔2024〕11802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对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下峪口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23302工作面1#、2#支架架前顶板冒落(宽度1.0m*高度1.0m),71#支架漏液,5#-18#架之间2处伞檐超过作业规程规定(长度1.3m、凸出350mm)等6条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相关条例,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元整(¥142,000.00)并处以警告。


陕(渭南)煤安罚〔2024〕1180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对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桑树坪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井下多处存在带电物体与抽采管道接触等12条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相关条例,合并罚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 。


陕煤安监四罚〔2025〕1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象山矿井因:1、矿井10日周期内未对南一下山采区尾部水仓地点进行测风,现场测风牌板显示上次测风2024年12月27日,截止到2024年1月7日17点仍未按规定进行测风;2、21512综采工作面运输巷945排处顶板破碎,锚网破损漏矸,未及时处理;3、南二轨道下山防尘管路采用日丰牌塑料管,无MA标志;4、南一采区辅助运输巷绕道处照明综保开关未按要求对低压漏电保护进行跳闸试验,现场检查2025年1月份以来无试验记录;5、南翼进风斜井内使用串车提升,上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未设置挡车栏;6、南二轨道下山300m处6kV电缆连接装置未设置局部接地极;南二轨道运输下山中部一处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接地线未接局部接地级;7、南二轨道运输下山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采用电感式防滑保护装置检测驱动滚筒转速;8、矿井所使用的电缆接线盒均未进行防爆性能检查;9、南二轨道下山400m至500m处处煤尘堆积未及时清扫;10、南二轨道下山450m处带式输送机安装的防跑偏装置未垂直于带面安装;11、21512综采工作面回风巷净化水幕供水管路已断开,防尘设施不完好;12、板桥回风立井防爆门油封中缺油,漏风;13、21511综采工作面运输巷密闭墙处压差计一侧被煤尘堵塞导致观测内外差压数据不准确,未及时处理;14、21512综采工作面回风巷避难硐室未按规定每天巡检一次,避难硐室内放置的10台矿灯亏电无法使用;15、南二轨道下上直头车场处3台矿车未安装碰头,2台矿车碰头长度不足100mm;16、南一轨道下山、21512综采工作面运输巷多处轨道接头的轨缝宽度超过5mm。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相关条例,上述违法事实中第8-16项部分因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1-7项部分合计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元(¥160,000.00 )。


原标题:行政处罚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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