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大同平城区古城街道的 “破门亮灯” 事件成功吸引了大众的目光,也让人们再次见识到了某些基层部门的 “迷之操作”。
大过年的,商户们本本分分经营,却遭遇了这样一场无妄之灾。只因未按要求亮灯,就被多名工作人员撬锁进店强制开灯。这画面,怎么看都透着荒诞。先不说这亮灯的倡议合理与否,单就这 “破门” 的行为,就已经突破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执法人员未经允许,擅自闯入他人店铺,这和私闯民宅有何区别?他们的权力究竟是谁赋予的?又是谁给了他们肆意践踏他人合法权益的胆量?
有人说,这是为了打造城市夜景,提升城市形象,给游客更好的体验。听起来似乎冠冕堂皇,可细细想来,这完全是本末倒置。城市形象的提升,靠的是优质的服务、良好的环境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而不是靠这种强制手段去堆砌表面的繁华。更何况,这所谓的亮化工程,有没有真正征求过商户的意见?有没有考虑过商户的实际困难和安全隐患?
从这一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方面,是部分基层工作人员法治意识的淡薄。他们只知道执行上级的命令,却忘了法律才是行为的准则。在他们眼中,权力似乎大于一切,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这种 “权大于法” 的思维,是对法治社会的公然挑衅。另一方面,这也暴露出形式主义在基层的泛滥。为了完成所谓的亮化任务,为了追求一时的 “政绩”,就可以不顾实际情况,不顾群众的感受,简单粗暴地推行政策。这不仅浪费了公共资源,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上级部门拍脑袋决定的亮化任务,完全不考虑基层实际执行的难度与后果。基层工作人员被迫在过年期间,放弃休息时间,去执行这种不得民心的指令。他们并非天生就想滥用权力,很多时候是被上级不合理的任务压得喘不过气,只能采取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来完成指标。
这种折腾不仅让基层工作人员苦不堪言,也造成了大量的无效工作。本可以用于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的时间和精力,都浪费在了毫无意义的亮灯任务上。上级领导在制定政策时,是否真正深入基层调研过?还是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政绩观,就随意给基层布置任务,让基层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这是中国城镇化进程中“治理现代化”的典型悖论:某些地方一边用LED灯光打造“赛博朋克古城”,一边让法治意识停留在“衙门时代”。当执法者熟练使用液压剪却不知《行政强制法》,当“服务意识”沦为撬锁时的“我通知过你了”,这种荒诞对比足以让任何城市宣传片黯然失色。
真正的城市之美,不在通宵亮灯的橱窗,而在权力对权利的敬畏。若真想“营造节日氛围”,不如先给基层执法者补一堂法治课——告诉他们:店铺的灯可以暂时关闭,但法典的红灯永远不能熄灭。
如今,街道虽已道歉,但这封道歉信实在难以让人感受到诚意。通篇都是些不痛不痒的官腔套话,仅仅简单承认 “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却没有深入剖析事件背后权力滥用的根源。对于商户遭受的损失,只字未提如何赔偿;对于公众关心的涉事人员处理问题,也没有给出明确答复。这哪里像是在诚恳道歉,更像是在敷衍塞责,企图用一纸空文平息舆论怒火。如此道歉,不仅无法安抚民心,反而会让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进一步降低 ,实在是错上加错。
“破门亮灯”,这看似是一件小事,却反映出了大问题。它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推进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千万不能忘记法治和民意。否则,再美的灯光,也照不亮权力任性留下的黑暗。当“面子工程”开始撬动法治的锁芯,我们失去的将不仅是商户的一盏灯,更是整个社会的信任之光。毕竟,没有法治护航的“璀璨夜景”,不过是权力任性投射在城墙上的虚妄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