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意见》(盘人办发〔2023〕6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盘锦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票决确定的15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计划通告如下:
一、为31万户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免费更换智能燃气表,提升燃气安全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11月
实施内容:为31万户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免费更换智能燃气表。其中:盘山县5万块、双台子区4万块、兴隆台区20万块、大洼区2万块。
综合效益:进一步提高燃气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居民用气本质安全。
二、更新50辆校车,确保学生出行安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11月
实施内容:对我市50辆老旧校车进行更新。其中:盘山县25辆、大洼区25辆。
综合效益:有效提升校车安全性能与舒适度,让学生更安全、家长更安心、学校更放心。
三、维修改造农村公路100公里,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和便捷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10月
实施内容:维修改造农村公路100公里。其中:盘山县45公里、双台子区5公里、兴隆台区5公里、大洼区45公里。
综合效益:提升农村地区交通便利度和安全水平,改善群众出行环境,助力推动乡村振兴。
四、维修改造向海大道东外环跨线桥以北25公里,提升群众出行质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10月
实施内容:实施向海大道(东外环跨线桥至城北立交桥南侧引道)修复养护工程25公里。主要对机动车道铣刨4厘米,道路病害处理后,加铺4厘米沥青黑色面层。
综合效益:进一步完善道路功能,方便群众出行,有力支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标准“双提高”,减轻参保人门诊就医负担(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9月
实施内容: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双提高”。家庭医生签约的职工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上调10%;所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年提高至4000元/年。
综合效益:提升门诊医疗保障水平,降低职工医疗费用支出,促进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六、建设10家社区便民食堂,为更多群众提供便捷实惠的餐饮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11月
实施内容:整合利用区县政府闲置房产,进行基础设施改造,配置厨房、就餐等设备设施,引导社会力量运营,为社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综合效益:健全完善社区助餐服务体系,满足社区老年人就餐需求,为群众日常就餐提供保障。
七、新增60个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解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问题(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11月
实施内容:坚持能建尽建的原则,在60个住宅小区新增充电设施127座、充电端口1652个。其中:盘山县14个小区、18座、160个端口;双台子区7个小区、15座、320个端口;兴隆台区30个小区、75座、900个端口;大洼区7个小区、16座、222个端口;辽滨经开区2个小区、3座、50个端口。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公共场所增设充电设施并适时对外开放,倡导电动自行车“满电回家”。
综合效益:提升住宅小区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缓解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问题。
八、提升52个行政村基础设施,实现全域美丽宜居(示范)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11月
实施内容:新建维修农村道路3.4万平方米,牙石12公里,维修路肩7公里,入户桥10座,农村路灯888盏。对3个村屯氧化塘进行生态治理、改造氧化塘边坡1544平方米等。
综合效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九、新建2座净水厂,提高18万农村居民饮水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12月
实施内容:新建2座净水厂及附属设施,完成配套管网建设。其中:计划完成土石方量6.9万立方米,管线28.13公里,水表安装2.5万块。
综合效益:提升盘山县、大洼区11个镇(街)农村居民供水质量,惠及人口将达18万人。
十、实施道路拥堵系统化治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畅通(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11月
实施内容:在全市构建4个区域大网格、188个小网格,建立交警、城管执法联动执法执勤机制,提升交通秩序管控效能;依托“交管12123”APP视频快处模块,实现线上处理交通事故;在盘山县银龙岗等5个交叉路口进行精细化改造,优化交通组织,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对双台子区建设小学等10所学校周边交通拥堵进行治理,完善交通设施,落实“护学岗”勤务;在兴隆台区友谊街等6条街路优化交通信号配时,建设10条绿波带。
综合效益:有效缓解重要点段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十一、实施3个城市排水设施改造工程,缓解城区内涝问题(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11月
实施内容:实施光明街、中华路、辽河路等3个城市排水管网设施改造。其中:双台子区光明街道路及排水工程0.92公里;兴隆台区中华路、辽河路部分道路管网(防灾减灾)工程2.14公里。
综合效益:进一步降低城区内涝风险,保障城市居民生活安全、便利。
十二、为3.6万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提高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3月
实施内容:为全市3.24万名80-8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30元/人/月。为近4000名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90-99周岁老年人10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老年人500元/人/月。
综合效益: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
十三、实施100所中小学校“教室灯光改造”护眼工程,守护师生视力健康(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11月
实施内容:对全市1060间中小学校教室进行灯光改造,全面优化学校眼视光环境,助力我市青少年健康成长。
综合效益:优化学生课堂视觉环境,保护学生视力安全健康。
十四、实施39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9月
实施内容:对39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具配备到位”5项内容,进行个性化定制,配置防滑垫、助浴椅、浴凳、护理床、盲杖、轮椅、助行器、马桶坐便支架、适老椅、感应夜灯等设施。
综合效益:改善困难家庭老年人生活质量,让老年人居家生活更加安全、便利。
十五、建设农村驿站100个,实现全域农村快递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客运公交集团)
项目周期:2025年1月至10月
实施内容:依托现有大洼区、双台子区两个分拣中心,对快递品牌进行共配,采购部分厢式新能源货车,利用现有公交车辆,开通调整农村客货邮线路15条,建设100个农村驿站,实现快递全面进村。建立便民寄递服务体系,形成上下行畅通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
综合效益:实现多品牌快递全面进村,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快递服务需求,促进乡村消费升级,畅通城乡经济循环。
盘锦市人民政府2025年2月7日#有一种美好叫辽宁# #新时代六地辽宁杠杠滴# #振兴新突破辽宁杠杠滴#
来源:盘锦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