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私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
什么是公权力?——法无授权即不可为。】
其实,这就是针对公民和政府的两种行为规范。
对公民而言,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公民可以自由行使自己的权利,如选择职业、生活方式和娱乐方式等,只要这些选择不违反法律的明文规定。
对于政府而言,政府在法律没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不得行使相应的权力。例如,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进行强制执行等行为。
法律的条文解释上,反正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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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山西大同。
有商户称,春节期间古城景区方面下了通知,要求从除夕到正月十五期间,所有商户都打开屋内屋外所有的灯,无论有没有市民、游客,必须24小时亮灯。
岳先生晚上关店停止经营以后,开了门头灯,便回家带孩子睡觉了。
然后,半夜11点岳先生就接到了电话。
“通知了你今晚要开灯的,你怎么不开灯?赶紧回来把灯都打开,不然我们一会过来给你打开,这是全市统一规定”。
因为开了门头灯,也因为太晚了,还要给孩子喂奶哄睡觉,岳先生就没有回来开灯。
然后,岳先生就通过店内监控看见,店铺门外站着多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其中有几名消防员正蹲在门口使用工具撬门,随着一声物体被剪断的响声,店铺门应声被打开,几名消防员走到一边,另有7人先后进入店铺内,将店内灯光打开后离开。
并且他们还加装了新锁,现在店铺无法正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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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一出,热搜一挂,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网友,又整出了一个新词:
撬门开灯。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也换了个新词:
只许州官撬门,不许百姓关灯。
这个门一撬,大同文旅捣鼓了半年的宣传,就等着春节档吃一波流量好感,这局输麻了。
顺带着还把大同当地的“营商环境”脸面,给摁在地上使劲摩擦。
然后,大同市平城区委办的工作人员,对此也做了回应:
(撬门开灯),确实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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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里,大家观感最差的地方,似乎都是停留在“撬门”这一违法行为上。
认为是公权力的过于霸道,胡乱作为。
但是要从源头找到病根,就是哪位高人想出来的“市里规定”,古城景区必须彻夜灯火通明?
这都半夜十二点了,商铺都关门了,游客也回家睡觉了,你非得把灯都开着,开给谁看?
这与绿色环保理念,相违背。
再者,这彻夜开灯,每家店铺细算下来,这半个月电费也得搭进去不少钱,既然市里规定是为了维护景区灯火通明人气旺的表面形象,好歹你也大方点搞点电费补贴或者干脆直接每家商铺店租减免半个月的。
合着就是成本你自己出,面子算我的,好处都让“规定”给挣了,委屈都叫商户隐忍着。
这就叫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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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问题的本质,还是出在了面子工程的“胡乱规定”上。
大家仔细想想,这个所谓的古城景区彻夜开灯,是不是跟迎接领导视察,村头刷白墙,是一个道理?
景区人气旺不旺,不是重点,重点是你得让景区看上去人气旺。
要我说啊,这光是全部开灯,还起不到效果,最好花个几万块钱,每人100块,每天晚上雇一些演员,来灯火通明的店里,扮演食客和游客。
然后穿制服的再把照片和视频拍好,发给领导看。
领导,你看,古城景区项目搞成功了,彻夜灯火通明,游客络绎不绝,领导高瞻远瞩,景区GDP再攀高峰。
再弄几个热搜,大同古城,就是下一个淄博烧烤了。
所以说,指标和硬性规定下,我们看到的许多“繁荣”景象,背后可能都是虚假操纵。
补充一个冷知识,日本爱情动作片里,女优叫得再大声,其实多半都是假的。
为什么要“假叫”呢?
第一,她要让男优有成就感,第二,她要让观众看上去很爽。
什么时候我们开始收起了底线,顺应时代的改变看那些拙劣的表演。
都是假象,都是演员,都是面子。
站着的在问堂下何人?跪着的高喊,“冤!不是我冤,是武举老爷冤,小的不长眼,在躲鼓的时候碰洒了武举老爷的酒,害得武举老爷没有了胃口,小的应该给武举老爷赔礼,赔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