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安全车距,
才能在关键时刻
为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
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
2月1日10时许,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北海市银海区向海大道福成新区路段两辆小车发生追尾。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两辆小车的车头、车尾均有不同程度损坏。随后,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并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询问,初步掌握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经调查得知,2月1日9时55分,庞某驾驶车牌为桂E4****小型汽车,在该路段未保持安全距离,与前车林某驾驶的车牌为桂ED*****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据当事人庞某交代,当时车流量较大,他与同车道车辆距离过近,前方车辆突然刹车时,自己反应不及才导致碰撞。
经调查,民警依法作出认定:当事人庞某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林某无责任。
北海公安交警提示:驾驶人在驾车过程中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无论前方是否有车,都必须提前减速,仔细观察周边路况。特别要注意保持与前方车辆的安全距离,这样才能给自己留出应对突发状况的时间和空间,避免追尾事故发生。
距离产生美!
一定要保持安全距离!
希望每一位新老司机铭记!
欢迎加小姐姐微信
来源: 北海交警微发布 ;爆料/商务合作:17707896114
法律顾问: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