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好 的 挽 救 就 是 预 防
应急说
近日,大批妙瓦底电诈园受害者被救,包括39名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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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61名缅甸妙瓦底电诈园区受害者被解救,缅甸方面已经在泰缅边境将这些人员移交给泰国当局。此次被解救的人员中包括39名中国人、13名印度人、1名哈萨克斯坦人、5名印度尼西亚人、1名埃塞俄比亚人、1名巴基斯坦人和1名马来西亚人。
莫入缅北诈骗
“迷魂阵”
这份防骗指南请收好
缅北诈骗问题一直是我国警方重点打击的对象,但由于犯罪手段的不断翻新,诈骗分子紧跟社会热点,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AI智能等新技术更新犯罪工具,为不同年龄段和职业背景的人量身定制诈骗脚本,其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因此,我们要提高防炸意识,辨别诈骗手段,防患于未然!
一、缅甸电诈产业园的运作模式 (一)运作主体
缅甸电诈产业园的运作主体往往是一些有组织的犯罪集团。这些集团通过控制园区,组织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成员构成
诈骗团伙核心成员:包括诈骗集团的头目,他们负责整体的策划、组织和利益分配等。这些人通常具有一定的犯罪经验和组织能力,熟悉诈骗流程并善于躲避打击。
诈骗操作人员:大量招募或诱骗来的人员,他们接受一定的培训后,按照既定的诈骗手段实施诈骗行为,例如进行电话诈骗、网络诈骗操作等。
技术支持人员:负责维护诈骗所需的网络设施、通信设备以及开发诈骗相关的软件或工具等,确保诈骗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安保人员:负责园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但实际上是为了防止园区内的诈骗人员逃跑或者外界的干扰,以保障诈骗活动不被中断。
诈骗实施者:按照诈骗脚本,通过电话、网络社交平台等方式与目标对象联系,编造虚假故事,诱导目标对象上当受骗,例如伪装成公检法人员进行诈骗,或者以虚假投资项目吸引受害者投入资金。
信息收集者:负责收集潜在诈骗目标的信息,如个人联系方式、财务状况等。他们可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从其他非法渠道购买信息,为诈骗实施者提供目标名单。
洗钱操作者:在诈骗成功获取资金后,专门负责将诈骗所得资金通过复杂的手段进行清洗,使其合法化或者难以被追踪。这可能涉及到跨境转账、利用虚假贸易等手段。
目标确定:首先通过信息收集确定诈骗目标,这些目标可能是基于特定的人群特征,如容易受骗的老年人、急于投资获利的人群等。
诈骗实施:诈骗人员根据目标的特点,采用相应的诈骗手段,如以中奖通知、情感诈骗、虚假投资理财等方式与目标进行联系,逐步诱导目标按照他们的要求进行操作,例如转账、提供个人敏感信息等。
资金转移:一旦诈骗成功获取资金,会迅速将资金在不同账户之间转移,这些账户可能涉及多个地区甚至多个国家的银行账户、电子支付账户等,以迷惑执法部门的追查。
洗钱操作:通过复杂的金融交易,如利用空壳公司进行虚假贸易、跨境资金流动等手段,将诈骗资金合法化,使其融入正常的金融交易流中。
园区内的人员基本没有人身自由。被诱骗到园区的人员会受到严格的管控,园区设有安保措施防止人员逃跑。他们往往被限制在园区内特定的工作和生活区域,行动受到严密监视。
工作环境恶劣。通常需要长时间工作,每天可能工作十几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并且工作强度大,面临着巨大的诈骗任务压力。工作场所可能拥挤、简陋,缺乏基本的劳动保护和舒适的工作条件。
在正常的、合法的社会和经济环境下,人员转卖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但在缅甸电诈产业园这种非法的环境中,虽然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合法“转卖”,但诈骗集团之间可能会有人员的转移交接,这种行为本质上也是对受害者权益的严重侵犯,是非法的人口控制和强迫劳动的表现。
虚假投资理财诈骗:通过推荐虚假的投资项目,如高回报的股票、虚拟货币、外汇投资等,吸引受害者投入资金,然后以各种理由让受害者不断追加投资,最后卷款消失。
冒充公检法诈骗:诈骗分子伪装成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声称受害者涉嫌犯罪,要求其将资金转移到所谓的“安全账户”进行审查,从而骗取受害者的钱财。
网络交友诈骗(杀猪盘):在网络社交平台上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与受害者建立恋爱关系,获取受害者信任后,诱导受害者参与投资、赌博等活动,骗取钱财。
中奖诈骗:通知受害者中奖,要求其先缴纳手续费、税费等才能领取奖金,当受害者付款后便消失不见。
利用心理战术:针对受害者的恐惧(如冒充公检法诈骗中的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贪婪(如虚假投资理财诈骗中的高回报诱惑)、情感需求(如网络交友诈骗中的爱情陷阱)等心理弱点进行诈骗。
技术伪装:利用网络技术手段伪装电话号码、网站地址等,使其看起来像是正规的机构或公司,增加诈骗的可信度。例如,制作与正规银行网站相似的虚假网站,诱导受害者输入银行卡号和密码等信息。
信息误导:通过提供虚假的身份信息、公司资质等,误导受害者相信他们的诈骗项目是合法可靠的。
非法购买:从网络黑市或者其他非法渠道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财务状况等,从而确定诈骗目标。
网络收集:利用网络爬虫等技术手段从互联网上收集公开的个人信息,如社交媒体上的个人资料、求职网站上的简历等,筛选出潜在的诈骗目标。
内部共享:诈骗集团内部可能会共享之前诈骗过程中获取的部分目标信息,或者与其他犯罪团伙交换信息。
基于大数据分析:对获取的大量个人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筛选出具有特定特征的人群,如年龄较大、有一定经济基础、对投资理财感兴趣等人群作为诈骗目标。
随机试探:在获取大量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后,进行随机拨打或发送诈骗信息,然后根据对方的反应进一步筛选出容易受骗的目标。
获取经济利益:这是最主要的目的,通过诈骗手段将受害者的钱财转移到自己手中,包括银行存款、投资资金、贵重物品等。
缅甸电诈产业园的诈骗产业链主要集中在缅甸的一些边境地区,这些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当地治理相对薄弱等因素,成为诈骗集团的聚集地。同时,其诈骗活动的影响范围是全球性的,受害者遍布世界各地,包括中国、东南亚其他国家、欧美国家等。
与当地部分势力的关系:与缅甸当地一些地方势力可能存在勾结关系。这些地方势力可能为诈骗产业园提供一定的保护或者便利,以换取经济利益,例如对园区的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在执法部门进行打击时提前通风报信等。
与国际诈骗网络的联系: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诈骗团伙存在联系,形成国际诈骗网络。他们可能共享诈骗技术、经验、目标信息等资源,互相协作进行跨国诈骗活动。
与非法金融机构或洗钱渠道的联系:与一些非法的金融机构或者洗钱组织有密切联系,这些机构和组织为诈骗资金的转移和洗白提供渠道和服务,帮助诈骗集团将非法所得合法化。与正规的国际金融机构没有合法的业务联系,但是会利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漏洞进行非法操作,如通过一些小型的、监管薄弱的金融机构进行跨境转账等操作。
直接诈骗所得:通过各种诈骗手段从受害者那里骗取钱财,这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例如,在虚假投资理财诈骗中,诈骗者将受害者投入的资金据为己有;在网络交友诈骗中,骗取受害者的财物或诱导其进行高消费等。
利用空壳公司:在境外设立大量空壳公司,通过虚构贸易往来,将诈骗资金伪装成公司的贸易收入。例如,制作虚假的进出口合同,以高价进口低价出口或者虚假的服务贸易等方式,将诈骗资金混入正常的商业资金流中。
地下钱庄:与地下钱庄合作,将诈骗资金交给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再通过与境外账户的资金往来,以看似合法的交易将等额资金存入诈骗者指定的境外账户,实现资金的跨境转移和洗白。
虚拟货币:利用虚拟货币交易的匿名性和难以监管的特点,将诈骗资金兑换成虚拟货币,然后在不同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或钱包之间转移,最后再兑换成法定货币,使得资金来源难以追踪。
多层转账:通过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账户之间进行多层级的转账操作,资金在不同账户之间快速流动,每经过一层账户,资金的来源就变得更加模糊,增加了追查的难度。例如,先从缅甸的账户转账到东南亚其他国家的账户,再从这些账户转到欧美一些监管相对宽松的小银行账户,最后再分散到其他账户或者进行提现等操作。
利用贸易渠道:如前面提到的利用空壳公司的虚假贸易,将资金以货款的形式跨境转移。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伪造提单、报关单等贸易文件,使资金的流动看起来像是正常的国际贸易资金结算。
对于这些拐卖、拐骗他人的诈骗团伙,他们可能构成哪些犯罪?
诈骗罪:这是基本的犯罪行为,涉及通过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
偷越国边境罪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如果诈骗团伙通过非法手段将人员带到国外或边境,帮助他们偷越,就可能构成此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如果团伙涉及买卖妇女和儿童,就可能触犯拐卖妇女儿童罪。这包括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为防止被骗人员逃跑,团伙可能会采取非法拘禁的措施。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在限制被骗人员自由或处理不听话的人员时,可能会发生暴力行为,从而构成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
强奸罪:被骗女性可能遭受强奸,该行为同样构成刑事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诈骗团伙需要个人信息来实施诈骗,这可能涉及非法获取或购买个人信息。
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诈骗团伙可能涉及诱骗受害者参与赌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团伙成员可能帮助掩饰或转移诈骗所得的财产。这些罪名严重程度和具体量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去年,反电诈题材影片《孤注一掷》上映,因该影片取材于成千上万起真实案例,众多角色都有现实人物原型,也是成千上万误入电诈歧途群体的真实写照。在看电影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一些“水房,卡农”等电诈团伙的黑话,有哪些电诈团伙的一些“黑话”及角色定位?
卡仔:即提供银行卡、电话卡,用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分子流转涉案资金进行非法牟利的行为人。
水房:“水房”是指清洗转移涉案资金的机构,从“卡农”手上收购的银行卡,分多个层级,一级卡为最前端直接转移涉案资金,快进快出到“水房”,通过支付、转账、消费等方式拆分资金到多个层级的卡,完成转移。
车手:车手是指专门为诈骗团伙转取赃款而牟取非法利益的职业取款人。
跑分:跑分是指通过大量个人银行卡,收款码等,将犯罪分子所得的赃款“合法化”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车手”“卡农”“话务员”等成员密切配合才能完成。
很多未成年人为了微薄的利润便把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或者帮别人过账、取现,这些都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
了解这些电信诈骗黑话,就是为了让更清楚地认识到诈骗分子的犯罪手段和运作方式。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更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网络赌博。如果发现可疑情况,向警方报案。
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高发的罪名是哪些呢?
现在高发的案件就是“车手”与“卡仔”的案件。另外,针对电诈团伙中的“车手”及“卡仔”的行为定性,实践中是存在一些争议的。争议点主要集中在是构成掩隐、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利益罪还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是电信诈骗的共犯?
2022年3月22日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三庭、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公布《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2022年会议纪要》)明确了部分情形的罪名适用问题。
一、与上游犯罪成立共犯
《2022年会议纪要》明确指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参加诈骗团伙或者与诈骗团伙之间形成较为稳定的配合关系,长期为他人提供信用卡或者转账取现的,可以诈骗罪论处。”
那么又该如何认定“长期、稳定的配合关系”?目前法律未明确标准,也导致实务中适用混乱。朱律师认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考虑:
1.关键考虑“跑分团伙”与上游犯罪团伙的关系,是否为统一领导或是长期合作的关系。
2.根据“跑分团伙”的客观行为评估其地位作用,若其并非处于犯罪链条末端,而具有明知故意、主动勾连、积极参与、达成事前通谋的情形,则应对其犯罪行为按照共犯标准论处。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为了有效地区分掩隐罪和帮信罪,《2022年会议纪要》第5条明确,行为人向他人出租、出售信用卡后,在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下,又代为转账、套现、取现等,或者为配合他人转账、套现、取现而提供刷脸等验证服务的,可以掩隐罪论处。
该条款明确了代为转账、套现、取现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回到电影情节中,数百名“车手”倾巢而出去各银行网点取现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
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近期,部分年轻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利以及受不良消费观影响,参与到非法的银行卡买卖、出租活动中,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根据法律规定,银行卡出租者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具体量刑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包括涉案的金额大小、造成的危害后果等诸多因素。从数据上看,这些“卡仔”平均年龄22岁,以在校学生、无业青年为主。《2022年会议纪要》明确,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仅向他人出租、出售信用卡,未实施其他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可以帮信罪论处。可见,纪要认为,在不存在与上游犯罪通谋的情况下,单纯提供银行卡或套件的,可以考虑认定帮信罪。
那么对于提供刷脸验证服务的“卡农”,应以掩隐罪定罪处罚吗?根据国家的金融政策,以后的交易但凡交易行为均需涉及验证服务,只要提供刷脸等验证服务的均构成掩隐罪,这样就会造成帮信罪成为僵尸罪名,也有违立法本意。
四、掩隐和帮信的实质界分
虽然《2022年会议纪要》为有效地区分掩隐罪和帮信罪提供了指引,但由于刷脸行为的介入,实践情形更为复杂,故如何准确适用帮信罪或者掩隐罪,关键在于如何准确把握两罪的实质界分。
第一,站在参与犯罪时间节点的角度,帮信罪行为发生的时间节点,通常是在上游犯罪着手之后到行为实施完毕之前,即上游犯罪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尚未获取赃款之前,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发生在上游犯罪既遂之后。
第二,站在主观明知的角度,帮信罪的主观明知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观明知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二者的区分还是在明知的内容上,是否知道为犯罪所得。
因此,对于“卡农”涉及刷脸行为的刑事认定,不应简单粗暴地依据《纪要》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应当在明晰刷脸行为类型、功能的基础上,结合其行为时间、主观明知情况,作出综合判断。若刷脸属于账户识别型、安全认证型等犯罪帮助行为的,且此时上游犯罪并未既遂,该种刷脸认证类似于账户绑定认证,目的是让账户能够继续进行交易。虽然认证的结果是使得后续资金可以正常转移,但该刷脸认证行为依然是帮助行为,不属于上游犯罪或掩隐罪的实行行为;若刷脸属于转账交易型等实行行为的,即行为人明知(或明知可能)转移的是犯罪所得或其收益,仍提供刷脸认证帮助他人频繁转账,且分流至多个不同账户,在不存在事前通谋的情况下,应直接认定为掩隐罪。
一旦这些银行卡被用于犯罪,出租者就会被卷入违法犯罪的漩涡;即使声称自己并不知情,不知道租卡人会利用被出租银行卡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法律层面,如果无法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或者帮信罪。我们该如何区分帮信罪和诈骗的共同犯罪?
首先,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强调共同故意,多个犯罪人在主观上抖音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并且罪犯之间存在意思联络、相互配合、协作来完成犯罪。
而帮信罪,是指明知或应当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或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观上直接故意,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会给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造成损害,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一、帮助的认知不同
在共同犯罪中,各犯罪人对犯罪行为的整体性质、目标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结果都有清晰的认知和追求。反观帮信罪,行为人主观上虽然明知或应当知道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弹他的故意内容主要是为犯罪行为提供帮助,对于具体的犯罪细节与最终犯罪的目的,并不像共同犯罪人那样深入参与和明确追求。
二、侵犯的法益不同
诈骗罪侵犯的法益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侵犯法益是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三、明知的程度不同
关于帮信罪主观明知的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其一,帮信罪主观明知的对象是犯罪行为。其二,帮信罪的主观明知具有概括性。其三,帮信罪的主观明知可存在于相关犯罪的事前、事中和事后。
而共同犯罪故意更倾向于确切的明知,在实践中主要通过两种客观行为加以推定。第一种是“事先通谋”的行为,比如帮助行为是根据诈骗共谋执行分工要求,与整个诈骗犯罪不存在明显的分割。第二种行为是“事中勾连”的行为。如行为人虽不是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成员,主观“明知”未达到与诈骗“通谋”的程度,但其与诈骗犯罪团伙存在直接勾连。
电信诈骗的手段可谓是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面对诈骗犯狡猾的诈骗手段,我们该如何预防?
在谈如何预防电信诈骗时,我们需要先了解电信诈骗的法律后果。
刑事处罚
数额较大: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他严重情节: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具有如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等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未遂情况: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或者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50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数量达到相应标准十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其他附加后果
限制出境: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不准其出境。
行政处罚:非法制造、销售、提供或者使用专门或者主要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设备、软件的,或者从事相关涉诈支持、帮助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了解完电信诈骗的法律后果后,面对狡猾的诈骗诈骗手段,我们应该从以下方面预防保护好自己:
一、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无论是电话、短信还是网络信息,只要涉及钱财、个人信息等重要内容,都要多留个心眼。
二、保护好个人信息。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验证码等信息,都是非常重要的个人隐私。在日常生活中,不要随意在不可信的网站或APP上填写这些信息。比如,一些不明来历的调查问卷、抽奖活动,可能就是为了骗取你的个人信息。同时,也要注意社交软件的隐私设置,避免过多个人信息泄露在网络上。
三、判断“诱惑性”的信息。对于各种诱惑性的信息,要学会理性判断。比如,收到“轻松赚钱”“高额返利”“投资暴富”等信息时,不要被眼前的利益冲昏头脑。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高收益的投资都伴随着风险,如果对方承诺的收益过高且没有合理的解释,那大概率就是诈骗。
四、学习防诈骗知识。多学习一些防诈骗知识,提高自己的识别能力。可以关注一些官方的防诈骗宣传平台,或者参加社区组织的防诈骗讲座。
了解常见的诈骗手段和案例,这样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就能迅速做出判断。同时,也要提醒身边的家人、朋友,尤其是老年人,他们往往是电信诈骗的高发群体。多和他们沟通,让他们也掌握一些防诈骗的方法。
如果不幸被骗,如何迅速反应,保护自己呢?
如果不幸遭遇了电信诈骗,一定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首先,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诈骗电话的通话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警方破案和追回损失非常重要。然后,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向警方详细说明被骗的经过和相关信息。
下面内容更重要:告诉我们如何识别诈骗行为,当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还是希望我们每个人时刻警惕,蝇头小利不可贪,泼天富贵更值得我们深呼吸,保持头脑清醒!
一、惯用手段
1. 暴力逼迫型
- 诈骗窝点把受害人骗到缅甸后,会没收手机,强迫受害者从事杀猪盘、裸聊、投资理财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如果受害人胆敢反抗,就会遭受抽鞭子、关水牢、一天只给一顿饭等惩罚。女性可能会被强迫卖淫。
2. 亲友诱骗型
- 部分受害人会根据缅北诈骗窝点人员指示,以虚假高额工资招工为诱饵,先行垫付机票,诈骗亲友进入云南边境偷渡缅甸,让亲友陷入新的泥潭。
3. 伪装欺骗型
- 伪装公检法:制作钓鱼网站,通过盗取公用邮件群发“申领×季度劳动补贴通知”和网站二维码,诱骗受害人输入银行卡账号并进行验证操作;或者冒充“公检法”机构来电,说受害人涉嫌违法,并要求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
- 伪装网恋对象:在网上伪装成网恋对象,在谈恋爱期间推荐受害人进行投资理财、购买股票、网络赌博等。
- 伪装熟人:冒充熟人,以机票改签等理由进行诈骗。
- 伪装招聘单位:以“高工资、低门槛”等诱骗大学生或求职者,成为诈骗团伙帮凶,比如让求职者操作手机发送固定话术,引导客户入群参加“公司”培训、投入资金。
- 伪装高富帅/白富美:在社交软件上把自己包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专门针对单身、离异女性,在骗取对方信任后,以各种理由或条件让对方持续投钱。
- 伪装金融机构:假冒“银行短信”“银行电话”,邀请持卡人提额,诱导持卡人按照要求操作,骗取用户信息;或者以办理大额低息贷款为饵,通过收取中介费、预付利息、保证金等方式实施诈骗。
- 伪装成正规业务:如以“刷单返利”为诱饵,先是以小额佣金返利骗取被害人信任,又引导被害人打开钓鱼网站或APP进行大额刷单、刷多联单等,再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本金。
二、识别和揭穿方法
1. 针对常见诈骗场景的识别
- 劳动补贴相关:如果收到电子邮件通知申领劳动补贴并要求输入银行卡账号验证操作,基本是诈骗,因为正规的退税和申领补贴不会通过这种邮件办理方式。
- 网络色情相关:收到网络“裸聊”邀请并要求下载App进行操作的,都是诈骗,因为这往往伴随着“裸聊”+盗取通讯录进行敲诈或者“约炮”+运用App刷单和做任务骗取钱财等套路。
- 网恋交友相关:通过互联网认识的网恋对象,在谈恋爱期间推荐进行投资理财、购买股票、网络赌博的,都是诈骗,因为网上赌博没有赢家,这种推荐背后往往是诈骗陷阱。
- 公检法相关:当接到自称“公检法”机构来电,说你涉嫌违法,并要求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时,一定是诈骗,因为“公检法”没有“安全账户”。
- 刷单兼职相关:做刷单任务时,如果被要求加大本金投入,尤其是在前期有小额返利之后,基本是诈骗,因为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 培训班退费相关:如果收到曾经倒闭的P2P机构或者培训班进行退费操作的短信,并且要求先完成“任务”或提供部分“手续费”时,都是诈骗,因为正常的退费不需要再缴费。
- 冒充熟人相关:涉及熟人转账时,如果对方以机票改签等理由要求转账,要用可信方式确认,比如电话联系本人核实情况,避免被骗。
2. 从逻辑和常理判断
- 如果一份工作轻松且回报过高,如只需动动手指、敲敲键盘就能收入可观,上班还很自由,那很可能是诈骗陷阱。
- 如果对方承诺的投资回报率过高且风险极低,不符合正常的金融市场规律,很可能是诈骗。
寒假即将来临
各类电信诈骗层出不穷
蠢蠢欲动的花式骗术
只等有人中招,大捞一笔
下面这份防范电信诈骗指南
提醒大家增强反诈意识
守护个人财产安全
避免上当受骗!
一、电信诈骗高发类型
01
“集福”“红包”诈骗
春节临近,“集福”“抢红包”成为网络热议话题。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趁机诈骗,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春节补贴正在发放”“开抢500元代金券”“集福”页面。当有人点击后,会显示中奖,奖品或奖金往往令人心动,一旦有人为了领取相应奖项而按照要求输入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后,卡内资金便会全部被划走。
真实案例:许先生在“集五福”活动,花费了一个多星期,怎么也没集到“敬业福”。这时,有个朋友把他拉进了几个“集福群”。很快,有人说可以把多余的“敬业福”送给他。加了支付宝好友之后,男子告诉许先生,自己当天的赠送次数已经达到上限了,需要许先生的手机验证一下才能继续转赠。许先生等不到明天了,于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对方。不一会儿,正在幻想瓜分一亿现金的许先生收到提示,银行卡连续消费好几笔,数额已经过千。
02
兑换积分诈骗
设置兑换积分是许多商家为了吸引顾客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然而,骗子却利用这一方式进行诈骗活动,重头在“嗷嗷待扫”的二维码或带有钓鱼网站链接的短信,这些二维码或链接往往被伪装成官方网站或正规平台,诱导消费者输入身份证号码、信用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一旦信息被盗取,骗子就会利用这些信息开展盗刷或诈骗活动。
真实案例:李女士收到一条短信,里面写着她的移动积分即将过期,请及时登录掌上移动营业厅兑换现金等各种礼品,后面还附有兑换网址。李女士随手点开短信中的网址链接,按提示输入了银行卡号、姓名、手机号、开户行以及银行密码等信息,但是积分并没有兑换成功,李女士赶紧关闭网页。不久后就收到短信,银行卡上2000余元存款被转走。
03
网络代购诈骗
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网络代购也成为诈骗分子的新目标。临近年关,面对选择在网上下单购物的消费者,骗子以年底优惠打折为诱饵,诱导消费者进行购物消费,骗取钱财。骗子通常会伪装成正规商家或知名品牌的代购,以低价吸引消费者购买,然后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货或退款。
真实案例:事主在某社交平台看到一则出售演唱会门票的信息便添加了对方好友表示想要购买。随后,对方给事主发送链接,让事主通过该链接先填写个人信息,再付款购买。于是,事主按照对方的要求填完了信息,并按照之前协商好的价格支付了2000元。但此时,对方却称一开始因事主的个人信息没有填全,导致订单未能完成,需要再付款一次,并表示成功后会退回第一笔费用。事主完成了第二次付款,当向对方索要第一笔费用时,发现已被拉黑,意识到被骗,于是报警。
04
陌生快递诈骗
一个莫名而来的快递,一包纸巾或一把牙刷,几张印有“年终盛典”“年终遇见礼”“感恩有你”等硕大字样及抽奖方式的宣传单……与之前的“刮刮乐”诈骗类似,骗子们换了“新马甲”,最终目的是以中奖、赠品或做任务获得奖励作为噱头,将受害者拉入诈骗群后,让受害者下载软件、点击网址、关注店铺,诱导其参与“非法刷单”“购物返利”等活动。
真实案例:崔某收到一个装有小礼品和刮刮乐”彩票的快递,崔某扫码后对方发给她10元钱红包,并诱导崔某下载“金盈APP”做任务最终被骗5万余元。
05
退改签诈骗
诈骗分子非法获取受害人的乘车、乘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班次等信息,冒充航空公司、订票网站或旅行社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利用准确的乘机信息骗取信任。诈骗分子通常以航班延误、机票改签等理由主动提出退费或理赔,诱导受害人提供银行卡信息或接受屏幕共享操作,从而转走资金。
真实案例:小刘接到自称是民航客服工作人员的电话,声称小刘乘坐的航班因机械故障延误了,现在需要协助小刘改签并且会有一笔延误金赔付。小刘同意后,在对方引导下,下载了一款名为“云服务”的视频会议APP,APP里的“客服”引导小刘先去支付宝查看收款码,问其收款码能否收企业收款,小刘告知对方不能后,对方又引导小刘查看自己名下所有的银行卡信息。通过“屏幕共享”,对方清楚地看到了小刘的支付宝、银行卡信息,后以其名下有贷款会影响航班改签和延误险赔偿为由,引导小刘将其名下支付宝、银行卡进行来回转账,在此期间,账户信息、转账密码,对方尽收眼底。直到收到银行卡扣款信息,小刘才发现被骗,共计损失10000元。
06
“网络贷款”诈骗
年底消费季,骗子利用通信工具散播可以提供贷款的信息。他们往往以高额贷款和低利率为诱饵,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当受害人上钩后,骗子就会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借口要求受害人转账。这些骗子手段极其狡猾,他们会以各种方式绕过受害人的警惕,让其陷入贷款骗局而不自知。
真实案例:一男子小Y收到陌生短信,内容显示为京东金融额度提升,其便根据链接下载“京东金融”(钓鱼应用),小根据教程申请贷款,应用便显示贷款被冻结需要配合刷流水,小Y配合扫描对方提供的二维码转账和在麦德龙应用购买充值卡后,对方仍让其继续购买充值卡,小Y始终未收到贷款,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损失近3万元。
07
兼职刷单骗局
通过社交媒体或短视频平台发布兼职刷单信息,引诱受害者下载虚假APP,购买指定商品并转账,承诺返还本金及高额佣金。
真实案例:董某某在刷抖音看到一个在网上赚钱的视频,董某某联系对方,对方给了董某某一个网址让其下载了名为“initially”的APP,董某某登录APP后,接待员让董某某按对方提示在APP购买京东E卡兑换美元赚取差价。期间,董某某按对方提示分11次购买了京东E卡,向对方指定银行账号转账共计63600元。当接到派出所反诈电话提醒才知道自己被骗,共计损失价值人民币63600元。
08
游戏广告骗局
在游戏内或相关平台发布免费赠送游戏装备广告,通过视频通话、屏幕共享等方式窃取受害者银行账户信息。
真实案例:陈某某在玩游戏时看到一则的免费赠送游戏装备的广告,便根据该广告的内容添加对方QQ,通过QQ与对方视频通话并且开启屏幕共享。陈某某在视频通话的过程中将自己的银行账户、密码告知对方,对方便通过屏幕共享盗取陈某某的手机上的验证码信息,将其银行账户内的19962元资金以消费的形式分两笔转走,共计损失19962元。
09
“投资理财”诈骗
通过陌生电话介绍股票投资,诱导下载虚假投资软件,以邮寄黄金等形式充值,承诺高额回报,但无法提现。
真实案例:一男子小Z收到陌生电话对方称可以介绍股票投资,小Z根据对方引导下载“蜻蜓课堂”软件,在听完课程后,小Z感觉对方有干货,遂下载了“ZX-JT”APP(投资诈骗软件)其打算充值,对方称只能通过邮寄黄金的形式充值,小Z便通过淘宝直接购买黄金送至指定地点,后其发现该软件无法提现,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损失6万余元。
10
“虚假中奖”骗局
在社交媒体发布抽奖广告,诱导受害者扫码添加微信,声称中奖但需支付税费或操作失误需假支付,骗取钱财。
真实案例:一女子小H在抖音平台看到抽奖广告,便扫码添加对方微信,后对方便称其中奖,让小H通过口令红包发红包,又称中奖物品需要交税,让小H扫码支付,小H扫码后,对方又以操作失误需要假支付,输入密码后,小H发现余额还是被转出,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损失1万余元。
11
“QQ交友”骗局
通过QQ添加陌生好友,诱导下载聊天软件,以组团网购返利为由,要求受害者转账。
真实案例:祝某报警称:其在玩手机过程中在QQ上添加了陌生的QQ好友,在聊天过程中对方称QQ不方便联系就叫祝某在应用商城中下载了一个叫MosTalk的聊天软件,并且通过该软件相互添加了好友,期间都在聊别的事情直到1月10号对方发了一个链接给祝某让其点击进去帮对方做任务,祝某点进去后是一个名叫小杨臻选的购物商城,之后对方以组团网购返利为由实施诈骗,祝某相信后就通过银行卡按照对方发送的银行账户以及收款码转账四笔,之后没有返现且联系不上对方意识到被骗报警。共计被骗12217元。
12
“冒充客服”诈骗
诱导受害者下载聊天软件,冒充客服教授国际电商操作,以店铺关闭需交纳罚金和解冻金为由骗取钱财。
真实案例:一女子小Z在抖音平台看到开网店赚钱的广告,便心动联系对方,对方让小Z下载“fortune”聊天软件,该软件内有客服称可以教小J作国际电商,小J便根据对方的引导在指定平台进行操作,在有客人购买物件后,小J便变向指定商户转账本金,带对方收款后小J才能收到差价,小J完成多笔后收到部分返利,后小J关闭店铺打算提现不做,对方便以店铺关闭无法提现为由,让小J交纳罚金和解冻金,小J转账后,对方仍让其继续转账,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损失2万余元。
二、温馨提醒
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01
拒绝轻松赚钱诱惑
不轻信网上轻松赚钱的广告,特别是要求先垫付资金的兼职,避免陷入兼职刷单骗局。
02
警惕陌生链接
不轻易点击陌生短信或社交媒体中的链接,以防下载钓鱼应用或泄露个人信息。
03
保护个人敏感信息
不向陌生人透露银行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特别是在视频通话或聊天软件中。
04
选择正规投资渠道
投资需谨慎,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或平台,不轻信高收益承诺,避免投资理财诈骗。
05
购票通过官方渠道
购买门票或演出票时,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或授权售票平台,避免社交购票骗局。
06
核实中奖信息
对于网上抽奖或中奖信息,要保持冷静,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避免虚假中奖骗局。
07
谨慎交友
在网上交友时,要保持谨慎,不轻易添加陌生好友,避免QQ交友骗局或其他形式的诈骗。
08
核实客服身份
遇到客服要求转账或提供个人信息时,务必核实对方身份,通过官方渠道沟通,避免冒充客服诈骗。
再次提醒
不要轻易扫描陌生的二维码,
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陌生电话,
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大家捂紧“钱袋子”,
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
最后,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不听!不信!不转账!
不听!不信!不转账!
不听!不信!不转账!
来源:CGTN记者团、广东普法、FinAI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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