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仙桃市检察院联合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前期办理的一起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通过现场查看、翻阅台账、询问相关负责人等方式,检察官发现涉案经营商户存在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已全部整改完毕。
2024年11月,仙桃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获悉一条线索:某农贸市场有商贩从外地购进假牛肉进行销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该院检察官随即展开调查发现,辖区多个农贸市场均有商贩从外地购进假牛肉,并以每斤12元至18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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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在制作假牛肉过程中,为了使其符合牛肉的特征,违法行为人需要加入大量添加剂,且一般都是在作坊内通过机器合成生产,存在细菌、重金属等污染风险,人体长期摄入可能导致肝脏负担加重,威胁身体健康,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调查发现的情况,2024年11月19日,仙桃市检察院依法向仙桃市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辖区市场上牛肉掺假掺杂行为依法查处,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并形成常态化巡查机制。同时,该院还与仙桃市市场监管局就全市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产生原因及面临的难点、堵点等问题开展座谈交流,全面梳理本地区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
对于当前食药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仙桃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专班,依法开展执法检查,详细摸排并登记40家涉肉类经营户的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和场所等信息,同时还联合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办理10余起售卖假牛肉案件,对6起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5家问题商户分别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2家商户下达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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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桃检察、检察日报
责编:周方婷
编审: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