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慈利板板龙灯艺术季活动期间

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控工作的通告

  “灵蛇龙舞迎旅发 慈姑大地庆新春”第三届慈利板板龙灯艺术季的龙灯展演将于2025年2月5日(正月初八)-9日(正月十二)举行,为确保活动期间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2025年2月9日18:00-22:00,龙灯展演场地:县人民广场,民间艺术巡游街区:县人民广场大操坪—慈姑中路—转盘路口—零阳中路(步步高至火车站广场路段)—澧阳路—澧水大桥—慈澧鑫城路口—县住保中心路口,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审批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
  二、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航空器。


  三、因拍摄活动所需的民用航空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第三届慈利板板龙灯艺术季活动组织工作委员会备案(联系人:钟磊 13787957666),可在规定时间及区域内飞行。备案需提供以下资料:无人机型号(含SN号)、飞行区域、飞行时间、操作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操作员无人机驾驶资格证、工作证件或者委托函件,提供的申报资料需加盖所服务单位公章。
  四、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主动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低慢小”航空器信息及持有人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对于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航空器依法采取驱离和反制等措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航空器持有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第三届慈利板板龙灯艺术季活动组织工作委员会

2025年2月5日

(来源:慈利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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