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让民间文物活起来”的口号一直响彻耳畔,但实际情况却远非如此。国家层面确实希望盘活民间收藏,以促进社会的整体发展和稳定。然而,内部却存在一股阻力,使得这一愿景始终难以实现。
假货泛滥、诈骗横行、专家肆无忌惮,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民间藏友。他们中的一些人,收藏了大名头的重器,却被冠以“国宝帮”的称号,这些藏品永远有价无市。
于是,一些藏友选择退而求其次,收藏年代较久的老货,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他们只能像盲人摸象一样战战兢兢地搞收藏,一不小心还可能触犯法律。
最终,大多数民间藏友只能被“驱赶”到最常见的民窑老普货、民俗老物件以及各种杂项钱币中去。除非他们直接去拍卖行或文物商店购买精品,否则,他们的藏品往往被视为“垃圾”。
更令人不解的是,民间藏友在非有意犯罪的情况下,收藏一些并不特别罕见的文物都可能犯法。而与此同时,各大拍卖行却公然售卖一级、二级文物,却能肆无忌惮。
青铜兽面纹鬲
西泠印社2017年拍出了一件声称上世纪40年代出土的“商中期青铜兽面纹鬲”,结果被发现其实是1988年安徽博物院被盗的文物,后来虽然被追回,但追责情况不明。还有《鱼雁集》事件,四川省图书馆2004年被盗的古籍,经过多次拍卖,直到2020年才重新被发现。
当年承德文物局外八庙的“文物大盗”李海涛,如果不是在佳士得拍卖会上被发现端倪,那他还能逍遥多久?
这样的文物失窃案在国内经常发生,香港和台湾也成了中转站。而在国外更是普遍,像美国、英国等都成了中国被盗文物的销赃地。
近些年,流失的被盗文物在国外上拍的数量惊人,都是数十年前盗墓、出土、失窃等方式流失的。大藏家们甚至以收藏“生坑”文物为荣。
那么,这么多文物流失,和民间藏友真的有关系吗?
由于相关法律的规定,古玩市场交易一旦被认定为文物且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或者一旦被认定为“三级文物”,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整个古玩行业都选择了“不保真”的潜规则,这无疑助长了欺骗和造假的风气。
文博界的“内盗”虽然比例不高,但盗墓贼、走私贩子、外国文物商以及拍卖行之间的勾结却几乎成为“公开的秘密”。被盗文物经过走私到国外,再编造故事,按上一套“传承有序”的名头,就摇身一变成为“合法”文物。
那么,谁才是最大的文物倒卖贩子?拍卖行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文物保护不应该只是口号,而应该真正落实到行动上。
民间藏友们手里的精品,因为“有价无市”的原因,实则已经变成文物的守护者而非倒卖者!现实情况是假货泛滥,但不透明鉴定机制,让拍卖行也变成了假货、赃物的集散地。
无非是“看人下菜”罢了!民间文物始终无法“翻身”,反而倒逼文物走私犯罪的猖獗。这种情况,何时才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