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交警
近日
嘉兴街头上演“惊险一幕”
一辆电动自行车在遭遇“开门杀”后
又与另一辆汽车发生二次碰撞
惊险万分
1月10日16时许
何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曹桥南路
将车停在车位后便推门下车
但开门瞬间
意外发生了
只听“砰”的一声
后方驶来的一辆电动自行车
猝不及防地撞上了打开的车门
骑行人朱某连人带车被撞倒在地
由于事发突然
左后方行驶的小轿车来不及刹车
与朱某发生二次碰撞
事故中朱某虽佩戴了安全头盔
但是未系好卡扣
导致其倒地后头盔脱离
造成头部擦伤
经交警认定
驾驶员何某在开车门时
未观察后方车辆情况
引发了该起交通事故
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什么是“开门杀”
“开门杀”即车辆驾驶人或乘客下车开门时,没有观察清楚后方是否有行人或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撞到车门上。
值得注意的是,“开门杀”极易引发二次事故。在因开车门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中,伤者有可能因为临近车道的车辆避让不及,造成二次伤害。
如何避免“开门杀”
无论对司机还是对乘客来说,在开车门之前,一定要做的事就是先观察,也就是观察周边的车辆、行人的通行情况如何,待确保安全后,再开车门下车。
浙江交警提醒
一个小小的疏忽
就可能酿成惨痛的后果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时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