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交警

近日

嘉兴街头上演“惊险一幕”

一辆电动自行车在遭遇“开门杀”后

又与另一辆汽车发生二次碰撞

惊险万分

1月10日16时许

何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曹桥南路

将车停在车位后便推门下车

但开门瞬间

意外发生了


只听“砰”的一声

后方驶来的一辆电动自行车

猝不及防地撞上了打开的车门

骑行人朱某连人带车被撞倒在地

由于事发突然

左后方行驶的小轿车来不及刹车

与朱某发生二次碰撞


事故中朱某虽佩戴了安全头盔

但是未系好卡扣

导致其倒地后头盔脱离

造成头部擦伤


经交警认定

驾驶员何某在开车门时

未观察后方车辆情况

引发了该起交通事故

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什么是“开门杀”

“开门杀”即车辆驾驶人或乘客下车开门时,没有观察清楚后方是否有行人或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撞到车门上。

值得注意的是,“开门杀”极易引发二次事故。在因开车门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中,伤者有可能因为临近车道的车辆避让不及,造成二次伤害。

如何避免“开门杀”

无论对司机还是对乘客来说,在开车门之前,一定要做的事就是先观察,也就是观察周边的车辆、行人的通行情况如何,待确保安全后,再开车门下车。

浙江交警提醒

一个小小的疏忽

就可能酿成惨痛的后果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时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