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执“刑”联动,法检携手巧解“执行难题”
近日,莒南县人民法院与检察院紧密联动,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积极联系亲属代为赔偿,主动履行完毕30余万元执行款项。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石某驾驶重型栏板货车,行驶过程中与王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相撞,致王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石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王某亲属赵某向肇事者石某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石某赔偿赵某因亲属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计3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石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执行僵局如何破解?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石某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发现石某仅有零星存款,名下无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且石某是外地人,一时难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在电话沟通过程中,石某称“我名下财产只有一辆车,就是那辆造成事故的车,现在已经被扣押了,我没有收入,没有钱还”。
摸清被执行人的情况后,执行干警决定对肇事车辆进行评估,但肇事车辆价值较低,且存在较高停车费,评估价值远不能清偿石某应当负担的债务。至此,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
法检联动共促执行
在评估拍卖过程中,石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若不能将款项执行到位,更是加深受害人家属的伤痛,法检携手,联动发力,或许能推动案件执行有进展。”
执行干警与检察人员取得联系,共同商定了“以刑促民,以赔减罚”的工作思路。
在提审石某过程中,检察人员深入分析其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严重后果。在法、检双重“压力”下,石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积极联系外地亲属筹措款项,以代为赔偿。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款达成协议。
目前,赔偿款已到位,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