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月能够享受到补助金,若要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这一补助,即优抚对象补助,并非个人说了算。并非自己声称是带病回乡,那就是带病回乡,这需要本人申请,且需事务局认定。
我举个例子,我老家有位表叔,六十来岁,在部队服役五年,退伍回来二三十年了,大概五十来岁时,他总觉得脑袋有时会疼,原因是在部队当兵期间可能留下了一些后遗症,他的档案里存有诊疗的相关信息。所以他回到地方多年后,才去申请带病回乡补助,最终审批通过,享受到了定期补助金。
因此,带病回乡补助金并非仅凭个人自述。作为退伍老兵,享受优抚对象待遇,每月有固定补助金,若家庭困难,则成为重点优抚对象,春节、八一有慰问,每月也有固定补助金。但补助金标准并非因人而异,不是说自己感觉这里不舒服、那里不舒服,只因当兵回到地方就说是带病回乡,并非如此。顾名思义,带病回乡指的是从部队退役时就带着病回到地方,这需要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而非仅凭我们口头表述。
倘若有战友认为自身符合带病回乡条件,且档案中有相关依据,可以申请试试,毕竟带病回乡的补助标准还是比较高的。
(西藏正营职复员战友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