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十四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车辆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停车其他车辆纷纷绕行,严重影响他人行车安全,并向民警提供了行车记录仪视频。



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群众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以及路面公共视频、车辆通行记录,确认了该车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的违法行为属实,并通知违法行为人冯某到大队接受处理。

当天下午,冯某到大队接受处罚,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冯某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记9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后经了解,因冯某驾驶车辆即将错过高速公路出口,为图个人一时方便就将车辆停于行车道内,待后方车辆绕行时,其车辆90度转弯驶出高速。通过民警批评教育,冯某诚恳地认识到该行为的错误并接受处罚,保证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高速交警提示

高速公路停车是一件非常危险的行为,非紧急情况下严禁在行车道、应急车道内停车,停车请到服务区或下高速,处罚事小,发生事故事大。当发生紧急情况时,请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

来源: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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