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逝者为大,用作道德绑架!
01

中国台湾演员大S(徐熙娣)因流感并发肺炎,于2月3日在日本去世,享年48岁。

一个年轻的生命因病离世,是令人惋惜的。

但她的离世,却让网络上呈现出对立的两种情绪。

02

有人批评她是自作自受,有人赞扬她生命的精彩。

有人指责她生前的行为,有人缅怀她带来的回忆。

因为她已经离世,于是便有不少人在别人批评、指责的言论之下,以“逝者为大”的口吻,希望别人留点口德。





“逝者为大”这个词没错,正确地使用也没有问题。

但太多人对这个词的了解却是非常片面的,所以在使用上容易一概而论。

许多人以为这个词的意思是:只要是人死了,就一定要宽容、大度,就只能谈论她正面的事迹,不能批评她负面的行为。

这绝不是正确的理解。

03

“逝者为大”是中国传统文化中表达对逝者尊重的重要伦理观念,并不意味着对逝者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讨论或批评。

关键在于如何平衡尊重逝者与追求真相、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逝者为大”的传统文化内核是敬畏生命:通过尽量避免对逝者的非议,体现对生命终结的庄重态度。

但这不意味“封存真相”,比如我们对历史上著名人物的功过,都会进行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更不等于“禁止讨论”:公众人物的公共属性决定其生平可以被有限度评价,而《民法典》也是允许基于事实合理讨论的。

我们需要区分的是“批评”与“侮辱”:批评应基于事实与逻辑,而非人身攻击和谩骂。



大S扮演的“杉菜”,曾为许多80、90后带来非常美好的回忆,许多人因此对她深有好感。

但她生前的其他一些行为,比如强占孩子,向汪小菲索要高额抚养费、不顾自身健康前往日本等,都是基于事实的讨论。

这些喜爱、讨论、批评,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不同立场的间接,有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

就如同乔布斯死后,人们赞扬他的创新精神,但同时批评他苛待员工的管理方式;

李小龙去世后,我们歌颂他的武术成就,同时讨论、探究他的死亡谜团。

生命伟大,但生命离去之时,对其做出客观全面的赞扬和批评,并不是对死者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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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逝者为大”正确的认识,是文明社会的进阶态度

从“避讳批评”到“建设性反思”

张国荣逝世后舆论对其性取向的集体沉默,但20年后,社会已能理性讨论其性少数身份与抑郁症等话题;

迈克尔·杰克逊娈童案争议,促使我们思考如何区分一个人的艺术成就与其个人行为。

任何人的一生,都不可能没有污点,也不可能没有一点值得赞扬的地方。

因此在一个生命离去之时,我们在表达尊重的同时,也应当允许客观的富有建设性意见的声音存在。



而不是一味地借“逝者为大”这个缘由,去压制一切批评的声音。

尤其是作为公众人物,其一言一行都对社会影响颇深,不能因为她的离去,就只唱赞歌,而不敢批评。

尤其是那些假借“逝者为大”,责骂、要求他人只说好话的行为,如某涉毒艺人去世后粉丝要求删除所有负面报道。

这些何尝不是一种道德绑架呢。

05

"逝者为大"作为中国传统伦理观念中的重要准则,其本质是生者对死亡保持敬畏、对生命表达尊重的态度。

但在现代社会的多元语境下,这一原则需要更理性地解构与践行。

文化溯源:从丧葬礼仪到伦理秩序

1.农耕文明时期的生死观

《礼记》中:"丧礼,哀戚之至也",体现了对死亡仪式的庄重。

而三年守孝制度,也衍生出"不议亡者过"的行为规范。

2.宗族社会的功能需求

宗族通过强化对逝者的尊重,来维护家族凝聚力。用"盖棺定论"避免评价争议破坏宗族的社会关系网络。

之后又融合了儒家思想,提出"慎终追远"的伦理要求。佛教轮回观对又增加了对身后世界的敬畏,以及道教"生死自然"的哲学调和。

这些传统的思想,都对我们的生死观产生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现代性冲击下的认知困境

1. 公众人物的评价悖论

比如:张国荣逝世后舆论对其性取向的集体沉默和李玟去世引发对《中国好声音》的行业批判的对比。

2. 网络时代的道德绑架

比如:"死者无罪论"的滥用,抑或是极端化表达:要么神化、要么妖魔化的二元对立。



3. 历史评判的尺度争议

对历史人物(如汪精卫)是否适用"逝者为大"原则?

以及对南京大屠杀纪念馆中的受害者名录展示引发的伦理讨论。

以上3组关于生命离去后的对比,你也可以仔细思考一下,在敬畏生命和追求真实之间,对于逝者,你更愿意接受哪一种观念?

06

我认为,想要在敬畏与真实间寻找平衡,真正的文明态度应是这样的:

对生命的敬畏:不因死亡剥夺其作为“人”的尊严;

对真相的忠诚:不因死亡扭曲历史真相的本貌;

对进步的负责:通过理性讨论避免后人重蹈覆辙;

对文明的负责:既保护生者的情感,也守护集体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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