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不同意商铺内24小时开着灯,营造过年的气氛,竟然被执法队强制撬门开灯,还说是全市统一的做法,想不到大过年这样的事情还是真实发生的,让人看完以后,都觉得这种未经同意,直接把人家商户上锁的大门私自撬开的行为,真的是非常的恶劣,更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但离谱的事,竟然有物业公司回应,这样的做法完全合理,是商户不配合的做法有问题,真的本末倒置啊!
事发在过年期间的西安大同的一个街道,为了让过年更加有气氛,打造所谓的“不夜城”,据说是为了让旅客有更好的体验,所以要求商户必须无论是店内还是店外都必须是24小时开灯,即使是商铺不开门营业,也必须要把里面的灯打开。过年期间,很多地方都会打造自己的特色来吸引游客,但同时也有很多地方的商铺因为商户回家过年而没有开门,这已经是全国各地城市的普遍的情况。但像山西大同这样即使不营业也必须24小时开灯的做法,目前可能真的是只有一家吧。
有商铺因为回家过年,没有安排所谓物业公司的“统一”要求,24小时开灯,而被当地的“执法队”直接上门,提供免费的拆锁和“义务”帮助开灯的做法,真的是够“用心良苦”!但这一切都是未经商户本人同意下的操作,就像未有经过他人同意,就把人家家里大门的锁给撬了,还把里面的灯给开了,大过年的,这样的心为性质是怎么定义的呢,恐怕大家心里有数吧!
大家都认为这样的做法不妥,但在当地物业公司看来,他们安排执法队上门撬锁开灯的做法“完全合理”,理由有二,一是这是当地统一要求的,据他们统计已经有97%的商铺愿意配合24小时开灯,剩下3%不配合的就是自己“没事找事”他们没有时间开灯,物业叫上执法队可以帮忙。二是,物业以为自己的理由充分,原因是全市统一这样做的,不止他们一家,有“官方”的指导和授权,所以执法队也愿意配合“强制撬锁”!
就是如此,这一切的做法看似合理,但问题是“合法吗”?恐怕连小学生不知道一句话叫做“不问自取视为偷”,未经允许和同意,擅自撬锁打开别人的商铺的行为,跟小偷撬开别人的家门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其实性质是一样的恶劣吧。想要打造城市的旅游特色可以,但问题是大白天的也要求商铺店内开灯,是否合理呢?两个问题,一是,店内开灯的电费谁来支付,二是不营业也开灯,是不是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呢?
一个地方为了旅游有更好的体验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做法,但强制不营业也必须24小时开灯的做法,也真的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对此,大家又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