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龙井村将于2025年2月6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为保证活动期间空域及群众的人身安全,确保此次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禁飞对象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为2025年2月6日0时至24时,禁飞区域为: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龙井村上空四点直线围成的区域 <坐标系wgs84> (A 106°39'37.36856" 26°20'57.71797";B 106°39'31.77427" 26°18'45.17004";C 106°41'24.55385" 26°19'9.82214";D 106°41'24.24506" 26°20'55.63902")。因活动等特殊需要,确需飞行的,应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等规定办理,并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不遵守通告要求,在本通告禁飞区域上空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飞联系人:万警官;
联系电话:13985547510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4日
来源/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
编辑/文卓異 责编/刘娅 审核/虎俞均 终审/曹钦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