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琳)不同类型的建筑,具体应配建多少充电车位,北京将有统一标准。近日,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组织起草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月24日前,通过e-mail或电话的方式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的基本规定提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应遵循“充电为主、快慢结合、有序管理”的原则,逐步形成“科学布局、适度超前、结构合理、安全便捷、功能完善、创新融合”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居住类项目应在有直接建设方案和无直接建设方案中选择其一,进行充电车位配建指标及对应工程建设。如果选择有直接建设方案的,直接建设的充电车位应在某一区域集中设置。非居住类项目的充电车位配建指标及对应工程必须选择有直接建设方案。
例如,选择直接建设充电车位的商品房,充电车位配建指标为37%;而同样如选择直接建设,保障房的充电车位配建指标根据保障房的性质不同,设定了30%和18%两种不同配建指标。此外,办公类项目、学校、医院的充电车位如直接建设,拟配建25%的充电车位;商业类、文化体育设施、游览场所、交通枢纽和公共停车场如直接建设充电车位,则拟配建20%的充电车位。
另外,新建、改建高速公路服务区中设置充电设施应符合“超充和快充合理搭配”的原则,应设置不低于2个超充终端,同时应设置大型车充电车位和充电设施。
除了优先保障主体的充电需求,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的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分时共享。其中,居住类建筑物配建停车位的充电基础设施,应以满足本建筑物业主车辆充电需求为主,鼓励私桩共享;而非居住类建筑物配建停车位的充电基础设施还可适时对本建筑物访客或社会公众开放。
此外,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了充电车位的消防与安全要求。在车辆停放方面,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停放,每组的停车数量不宜大于50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按停车组分别集中布置,组与组之间、配置充电设施与未配置充电设施的停车组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且高度不低于2米的防火隔墙或设置不小于6米的防火间距进行分隔。汽车库内的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及充电设施宜设置在靠近地面层区域,当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汽车库内时,宜布置在地下一层、二层,不应设置在地下四层及以下楼层。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