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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对驾驶大中型准驾车型存有疑问。
范先生拥有A1、A2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虽然马上就要超过60岁了,但因为这次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延长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和准驾年龄,所以本想着继续从事这方面的工作,谁知道一直无法获得营运资格,最终决定放弃该类驾驶证,但保留驾驶小型轿车的准驾资格,想知道这样的话,如何办理降级手续?
(图片与文字无关)
根据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72号令)中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换证之前需明确自己没有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和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驾驶人办理时应提供相关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名);
3、机动车驾驶证;
4、机动车驾驶证照片;
5、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如医疗机构体检信息与交警部门已联网核查的,则无需提交纸质身体条件证明)。
驾驶人办理流程: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材料到车管所分所窗口或各区交警支队驾驶证管理窗口办理。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入手续。
驾驶人办理业务时间和地址:
周一至周六9:00-17:00;车辆管理所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四分所(宝山区安汾路299号);各区交警支队驾驶证管理窗口;互联网业务请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122.gov.cn/)、“交管12123”APP查询和办理。
此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由经上海市卫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具有机动车驾驶人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此类医疗机构包括本市各区级以上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下属的健康检查站以及驻沪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由经上海市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具有检查资质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