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未来天气
初七是假期的最后一天
我市依旧维持晴冷天气格局
白天市区最高气温在0℃上下
夜间风力再次增大至4-5级
阵风风力可达7级
最低气温在-7℃左右
北部地区低至-11℃
节后天气在冷空气的持续作用下
大风频频,气温持续低迷
6-8日还将有一次较强冷空气过程
给我市带来大风降温天气
预计7日(周五)将有西北风5-6级阵风7-8级
市区最高气温将再次回落至零度以下
最低气温将在-8~-9℃之间
风寒效应明显,体感寒冷
春运出行及返程请注意防寒保暖
并做好大风防范工作
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请您关注临近的天气预报
合理安排出行
02
限行提示
限行:尾号不限行
03
热点关注
今天是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
为了做好返程客流应对
送晚归的乘客回家
2月4日(大年初七)当晚
全网延长运营30分钟
其间,全线网将密切监测客流分布变化,随时优化调整运能运力,重点加强“三站一场”地铁站和营口道、津湾广场、和平路、小白楼、鼓楼、大学城等重点车站运营服务保障,积极对接机场、铁路等管理部门,精确了解离返津客流需求,精准掌握客流时空分布特征,视情况及时作出运力调整,科学合理采用加密行车间隔、延伸高峰时段、延长运营时间等方式,满足广大乘客出行需求。
返程旅客大件行李居多,天津轨道交通线网管理中心在此提示您,根据《天津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乘坐天津轨道交通禁限带物品如下:
一、禁止随身携带的物品
(一)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冲锋枪、步枪、机枪、防暴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3.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4.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
1.弹药: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地雷、手榴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爆破剂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含冷光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各类烟花爆竹,发令纸、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以及“钢丝棉烟花”等具有烟花效果的制品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器具
1.管制刀具:根据《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GA1334-2016),认定为管制刀具的专用刀具(匕首、刺刀、佩刀、三棱刮刀、猎刀、加长弹簧折叠刀等)、特殊厨用刀具(加长砍骨刀、加长西瓜刀、加长分刀、剔骨刀、屠宰刀、多用刀等)、开刃的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武术刀、剑等),以及其他管制刀具(超过GA/T 1335《日用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规定的尺寸规格限制要求的各类刀具)。
2.锐器: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雕刻刀、裁纸刀等日用刀具(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手术刀、刨刀、铣刀等专业刀具;刀、矛、戟等器械。
3.钝器:棍棒、球棒、桌球杆、曲棍球杆等。
4.工具农具:钻机、凿、锥、锯、斧头、焊枪、射钉枪、锤、冰镐、耙、铁锹、镢头、锄头、农用叉、镰刀、铡刀等。
5.其他器具:警棍、军用或者警用匕首、催泪器、电击器、防卫器、弩、弩箭、反曲弓、复合弓等非机械弓箭类器材、消防灭火枪、飞镖、弹弓,防身喷剂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环氧乙烷、二甲醚、丁烷、天然气、乙烯、氯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
2.易燃液体:汽油(包括甲烷汽油、乙醇汽油)、煤油、柴油、苯、酒精、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1,2-环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等。
3.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偶氮二异庚腈等。
4.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5.遇湿易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6.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氯酸钠、硝酸铵等。
(五)毒害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氯、氨、异氰酸甲酯、硫酸二甲酯等高毒化学品以及灭鼠药、杀虫剂、除草剂等剧毒农药。
(六)腐蚀性物品
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有液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
(七)放射性物品
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豁免值的物品,详见《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
(八)感染性物质
包括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感染性样本,详见《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类、第二类的病原微生物。
(九)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
1.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
2.硫化氢及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者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3.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绪的物品。
4.不能判明性质但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二、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
(一)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
(二)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
(三)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
(四)冷烫精、染发剂、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
(五)安全火柴不超过2小盒,普通打火机不超过2个。
(六)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限制携带、运输的物品。
最新确认:今年首次上调!
2月2日
记者从国航、南航、川航等
多家航司获悉
自2月5日起
销售的国内航线航班客票
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执行新的征收标准
相比调整前的标准
每个航段上调20元或10元
这是今年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首次调整
据了解,此次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是由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20元调整为4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10元调整为20元。
这是今年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首次调整,上一次调整为去年10月5日实施的。800公里以上航线一般为航班空中飞行时间超过1.5个小时的航线,燃油附加费按40元标准征收;800公里及以下航线则为飞行时间1.5个小时内的航线,燃油附加费按20元标准征收。
据悉,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以出票时间为准实施。根据相关规定,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对于包括无成人陪伴儿童在内的儿童旅客、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2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收取10元。
航司提醒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执行新征收标准后,旅客在今年2月5日之前购买的2月5日及之后的出行航班客票,在2月5日及之后进行自愿变更的话,燃油附加费不受影响。
初七,交警给您提个醒
天气预报
春节假期
2月4日星期二(初七、六九)
晴间多云
微风转西北风4-5级阵风7级
0到-7℃
节后天气
2月5日星期三(初八)
晴间多云
西北风4-5级转微风
0到-6℃
2月6日 星期四(初九)
多云转阴
微风,3到-9℃
2月7日 星期五(初十)
阴转晴
西北风5-6级阵风7-8级
-2到-9℃
2月8日星期六(初十一,工作日)
晴间多云
西北风4-5级
0到-8℃
2月9日星期日(初十二)
晴间多云
微风,0到-8℃
2月10日星期一(初十三)
晴间多云
微风,2到-8℃
综合:天津发布、天津交通广播、天津气象、天津交警
美编:丁建建
编辑:宋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