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美姑县候播乃拖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
美姑县公安局为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当前开展的“冬季行动”,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近日,候播乃拖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商铺疑似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根据线索,民警立即循线追踪,展开摸排调查。办案民警经分析研判、缜密侦查、蹲点守候,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沈某信息,并于1月28日在该商铺内现场查扣各类烟花爆竹14余箱。
经查,违法行为人沈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将烟花爆竹存放在商铺内私自进行售卖。
经询问,店主沈某对自己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其运输、存储及销售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不但违法,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摩擦产生静电火花极易引起爆炸和爆燃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记者:李仁芳 曲比金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