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字先表态:“大人们,俺是大大滴良民哦!”既然杭州今年规定了春节不让放烟花,咱必须老老实实地听话,所以,在看到听到周边不断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动静的时候,心情就格外地不安分起来:“这禁的是哪门子烟花?恐怕禁的就是老实人、良民的烟花吧!”当然,出于善良的人性,我是宁可自己的耳朵遭点罪,也不屑于去举报或者说打扰110的。毕竟驱赶年兽,确实是咱们华夏源远流长的传统。
不过好奇地翻翻网络,有些老百姓的运气显然就没这么好,放烟花的时候被邻居举报喽,比如新闻里的“案例一:2024年12月24日傍晚,上城公安丁兰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某小区附近有人放鞭炮扰民,民警到达现场后,找到燃放烟花爆竹的男子,派出所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对该男子予以罚款400元处罚”。个人对三方都表示理解,一边是想放点烟花热闹一下,一边是嫌吵或者也是嫉妒心作祟,一边则是职责所在。
第二个例子则来自杭州上城区发布的通告:“2025年1月28日晚,我区查处一起不遵守禁燃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火情的违法行为,张某华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被依法行政拘留11日。”其实大家拍着良心讲,年三十晚上是不是照样到处有噼哩叭啦和嘣嘣嘣的声响?尤其整点跨年的时候!如果除夕之夜,相关单位真正实施管理,那么起码得把附近几个城市的兄弟单位的兄弟们都拉过来,才有可能来得及开罚单和关人吧。
说了这么多废话,并没什么别的意思,只是正如论语里所说的那样:“不患贫而患不均”尔!在广大如我般的良民心里眼里,规定不让放,咱就遵守,规定让放,咱就嘣嘣搞几个图一乐呵。但现实呢,“一碗水端平”这方面似乎还需要有很大的提升,否则终将久积成患。
个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看法比较中性,既不狂热,也不反感,只是看见当今社会上的某些现象觉得有些可笑,当某些艺术家能冠冕堂皇地包下场地,直播成千上万老百姓加在一起都放不起的烟花的时候,当某些网红私人举办烟花盛宴的时候,有人去制止,有人去管理了吗?这时候的环保和安全意识,好像都莫名成了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