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无论是景区还是公共场所
到处都人多热闹
如果稍有不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就很容易丢失
近日
肇庆有一位游客游玩期间
发现手机丢失
而事后手机的定位却不断发生变化
从端州到广宁
大年初二(1月30日)当天,一位游客在肇庆鼎湖山宝鼎园游玩期间,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丢失,于是第一时间尝试拨打自己的手机号码,没想到提示关机。
其后
该游客用好心人的手机
尝试查找定位
但可能是手机被关了机的缘故
定位追踪失败
无奈之下,该游客只好先进行报警处理,然后回家等待后续消息,对于自己手机的寻找并没有放弃。
念念不忘
必有回响
到了次日(大年初三)下午
游客突然发现
自己的手机开机了
定位出现在肇庆端州区翰林路某楼盘
沿街商铺附近
图:Kelvin
该游客通过向网友打听得知
该定位的附近
有一间手机维修店
于是决定去到定位实地一探究竟
碰一碰运气
大年初四上午,该游客驾车一百公里前往端州区定位的地点,确实有一家手机店。在端州警方的协助下,排除了该手机店的嫌疑,而该游客也只能无功而返。
虽然上午扑空了
但到了下午手机定位再次更新
又有了新希望
大年初四傍晚6:30左右,该游客发现自己手机的定位更新到了广宁县某村落的位置,于是抱着不放弃的想法,继续根据定位的位置前往。
图:Kelvin
到达并确定大概位置后
游客迅速报警
而民警也很快赶到
并且在定位范围20米内的房屋
进行走访排查
但一圈的走访排查下来
并没有收获
正当大家以为要无功而返至时
又出现新转机
原来
手机定位正在小范围移动
显然还在这里
而民警根据这一情况锁定某房屋
询问相关情况
图:Kelvin
在民警追问下,居住人承认了其一家在大年初二到过鼎湖山游玩。而至于手机,对方则声称是自己小孩捡到的。
在民警见证下
该游客通过验证手机解锁后
对方进行归还
图:Kelvin
拾到丢失的财物归还失主
不仅是社会道德要求
也是法律赋予每位公民的义务
拾得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好遗失物
并及时返还
若拾得财物不予归还
而财物的价值达到了一定数额
还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链接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这起事件中
无论是端州还是广宁的警方
都十分给力
帮助事主寻找手机
并且手机最终也被成功找了回来
画上圆满句号
最后也借此提醒大家
外出游玩时
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以防造成损失
来源:网友@Kelvin、肇庆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