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不少街坊会选择放烟花

来增添节日氛围

但是

在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背后

却潜藏着很多危险

尤其是小朋友

容易在燃放时

萌生出一些危险的想法

小区内玩烟花

引燃草丛须担责

近日,东莞塘厦石潭布派出所巡处民警接到辖区某小区工作人员报警称,小区内的草丛被点燃,所幸在起火初起阶段就被保安及时发现并扑灭。


接报后,巡处民警立即到达现场,经查看小区公共视频发现,事发前,几名小朋友拿着烟花在小区公园玩,身边没有家长陪伴,随后有小朋友拿着烟花点燃了草丛。

事后,巡处民警找到了该名孩子及其家长,并进行了一番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也督促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安全燃放烟花炮竹。经过调解,小区物业不追究责任。

烟花爆竹

属于具有易燃易爆性的危险物品

一旦引发事故

后果不容小觑

近期,已经发生了多起

因烟花爆竹引发的意外

1月30日,四川内江市资中县一名男孩将鞭炮扔入化粪池中,不慎引发化粪池井沼气爆炸。


画面显示,有车辆被炸翻。记者从资中县委宣传部了解到,现场多辆汽车受损,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第一现场”消息,现场目击者称,这个小孩丢完鞭炮就跑。目前,小孩已被找到,警方正在调查处理。

晚上11点后

东莞全市严禁放烟花!

正月初二到正月十五
晚上11点后严禁放烟花

一、燃放时间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的6时至23时

二、燃放种类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允许燃放的烟花种类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以下镇区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石龙镇、虎门镇(含滨海湾新区)、麻涌镇、长安镇、沙田镇(立沙岛除外)、洪梅镇、大朗镇、黄江镇、樟木头镇、清溪镇、塘厦镇、谢岗镇、凤岗镇、常平镇、桥头镇、横沥镇、东坑镇、企石镇、石排镇。

以上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7.重点防火区。

8.饮用水源保护区。

燃放注意事项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窨井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六)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5公斤的烟花爆竹。

(七)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八)禁止在应急管理部门许可以外的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九)因安全监管需要,请关注、遵守属地镇街(园区)对烟花爆竹限放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处罚措施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举报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可向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规定,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电话如下:

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12350(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12315(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

119(火警电话)

安全无小事

欢乐过大年的同时

更要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哦

来源 | 塘厦公安、央视新闻、东莞市公安局、东莞日报

编辑 | 章和

中新纪实

中新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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