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还有理了!2023年,浙江一女子的电瓶车被偷了,她本来已经自认倒霉,谁知半个月后一老太向她坦诚,提出赔偿并索要发票。女子不同意,老太竟然告上了法院!
“姑娘啊,你就可怜可怜我吧,我那孙子还在医院躺着呢,要是有了发票,我也能找那买电动车的赔偿。”杨老太在王女士面前苦苦哀求。
半个月前,杨女士为了上班买了一辆崭新的电瓶车。她们住的这一片之前发生过偷电瓶车的事情,杨老太因为最近家里电动车的电瓶坏了,早就打算换一个,又不想出这个钱。这时候看到杨女士的电瓶车,杨老太心生歹念。
趁着夜里王女士的车停在那里,杨老太就悄悄把车上的电瓶卸了下来,拿回家就说是自己新买的。电瓶这种东西没有区分度,就算是自己用上了,别人也不知道。
于是第二天王女士出门的时候,直接看到了自己战损版的电动车,她心头直接就生出了火气。当时王女士都没办法上班,只能请了一上午的假。她的电车就停在小区,只能先去看小区的监控,谁知道晚上本来就很模糊,再加上监控离得远,根本看不清人,车都是乌泱泱一大片,分不清到底是哪个。
没办法,监控没拍到,找不到正主,再加上电瓶车比较便宜,王女士报警都没用。她只能自认倒霉,赶紧新买了一辆车上班。
杨老太当时把电瓶车带回家后,刚开始还有些惴惴不安,过了几天见王女士买了新车,就知道没找到她,她的心一下子就安定下来,为自己省下的钱而沾沾自喜。
就这样过了半个月,杨老太把电瓶带回家充电,谁知道在充电的时候,电瓶发生了爆炸。她的孙子就坐在不远处,直接被炸伤了。
孙子被紧急送到医院治疗的时候,杨老太心里隐隐有些后悔,但她并没有反思自己的过错,而是直接恨上了王女士。觉得要不是王女士的电瓶质量不好,根本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杨老太觉得这本来就不是她买的电瓶,孙子的医疗费应该由电瓶的主人王女士承担。
可是杨老太也觉得这样不对,说出去都是她没理。因此,杨老太直想到,如果她拿到购买电动车的发票,隐瞒自己盗窃的事实,假称是从王女士手里买的车出了问题,是不是就能坑到王女士呢。
杨老太觉得这件事可行,直接找上了王女士。她的孙子刚刚住院,脸上的泪痕和狼狈装都不用装,能直接拿到王女士面前唬人。
于是王女士一下班回到家,面对的就是在小区等着的杨老太。她承认了自己偷电瓶车的过错,说明愿意赔偿一千元,但希望王女士能够给她发票。杨老太还直接卖起了惨,说自己偷电瓶实在是家里没钱,迫不得已,现在孙子在医院,医疗费对他们来说太高了。
在说电瓶出问题,其实是商家原因。所以杨老太说她想拿到发票找商家赔偿。
距离王女士的电动车被偷已经过了半个月了,可想起当时的倒霉和耽误的事情,再加上后来她还要出血新买一辆车,她就无法原谅对方。王女士对杨老太偷电瓶车的行为无法苟同,而她的心里隐隐觉得,对方非要索要发票,还愿意赔偿的行为有哪里不对。
王女士想了想,试探着拒绝了杨老太。杨老太纠缠半天没达成目的,直接变了脸,气冲冲地走了。回去后杨老太已经被怒火冲昏了头脑,她自己已经完善了自己的逻辑,觉得这本来就是王女士的错,她必须赔偿自己。
因此,杨老太直接把王女士告上了法院,要让王女士赔偿她孙子十几万的医疗费用。王女士得知消息后都惊呆了,她都没想过告法庭,对方怎么想的啊。
不管杨老太是怎么想的,法院会给王女士一个公正。在审理过程中,杨大妈说自己用1000块钱买了杨女士的电瓶车,并非真实情况,而是想要掩盖自己的盗窃行为。杨大妈想要补救的时候,电瓶已经损坏了,因此双方并没有构成买卖关系。
不管从哪方面来看,王女士都是一个受害者,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杨老太给王女士的1000元是赔偿金,而非买电瓶的钱。
在这件事情上,杨老太的无耻行为可以说让网友大长见识,毕竟自己偷东西还把失主告上法庭的也不多见。最终,杨老太也因为她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