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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最大的感触大概是这两年的时间还是有做到一些事的,在前几天的文章《》写完后。有这方面从业的群友提了个问题:
既然“法律系统”将会发生改变,
那么公检法哪个部门的变化会多一些?
其实咱们国家公检法的分工,一般是公安机关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的工作。检察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的工作。人民法院主要负责案件的审判工作。
三者合并在一起,
统称为公检法系统,
构成了现行法律的基准架构。
由于三者之间合作流程,一般是公安机关侦察,报送检察机关起诉,然后由法院判罚。所以作为第一道关的公安机关,以前是肩负起了最大的“压力”与“任务”。
毕竟公安机关没有完成证据、证言、证人的取证,以及证据链条的搭建,检察院就没法去提起公诉,也就没有了后面的法院判罚工作。万事开头难,公安同志一直都是承担着很大的压力。
但是这些年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不管是DNA技术、摄像头溯源技术,大数据追踪技术,以及“天线系统”与“智慧城市”的组合。可以说,在不考虑成本的情况【这点请注意】下,现在的公安侦查已经比以前容易了很多。
所以今年大年初一有个新闻很意思,射洪市有个王女士带男朋友回乡过年,吃年饭的时候,民警上门抓人了。原因是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发现,该男子的面相和逃犯很像,查证核实后,发现就是网上逃犯李某,随即赶往王女士家将李某当场抓获。
这事比较有意思的点有两个。
一个是射洪市不是什么大市,但是今年过年的视频管理系统全天候开启。并且民警叔叔都没有休息,全天候整备在案。这点,让我想到了1月8号写的《》那事。看来不光很多人意识到了,而且已经着手落地了。
一个是射洪市是归属四川管的,出于成都与重庆的交界地带。一些历史性的东西我就不说了,很多老哥应该比我清楚。所以这是也就意味着,或者全国性的系统一体化应该已经完成了。
毕竟这次的逃犯李某,是在重庆犯的案件。但是却是被射洪的视频管理系统识别了出来,并且很快的就完成了数据比对与核查确认工作,在射洪完成的抓捕。
这事在反映出我们现在的“社会安全系数”很高的同时,也意味着以前很难的公安侦查工作,现在要相对的简单一些了。很多新技术的应用,确实减轻了我们公安系统身上的压力,让以往的侦查和抓捕效率提高了很多。
但是,公安工作的解压,也就意味着压力转到了检查系统身上。毕竟人抓到了,三证齐全了,就该检察院起诉了。但是到了起诉这块,就面临到如何去定罪的问题。
因此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就被提了上来:
如何根据证据定罪?
以什么条例与法律为起诉依据?
对方律师又会以此进行如何的辩护工作?
甚至于基于这三点,是否又需要检察系统深度参与到公安系统的工作之中,又需要以什么样的方式介入与配合到公安系统的工作之中,都成为了未来公检法工作之中主要博弈的部分。
不过大家也知道,我没什么所谓的“内部消息”,也看不到什么“内参”,基本上都是根据已有信息去进行猜想。目前简单的查了一下公开的东西,好像还没有看到检察系统的“整改”和“政策”是否在批复,只是顺着逻辑去看这件事,所以也不一定对。
我的看法是这样:
新技术的应用,使得公安系统破案的速度越来越快,也就要求检查系统的公诉效率需要的提高。但不同于公安系统与罪犯之间的博弈,是围绕着三证展开,相对来说公安系统有一定的主控权。
检察系统与律师的博弈虽然也是围绕着三证,但博弈空间与时间跨度就要冗长很多,甚至于在司法角度来说,主动权会倾向于给到律师这边。
因此
一方面是公诉的复杂化与规则化,
一方面是系统要求检察院要效率化,
一增一减,就会变成了要求与压力。
而假设之前
我对“时代的猜想”不幸言中,
那么检察工作做得好不好,将直接决定于下个时代的《》能不能构建起来。
征信系统构建的完备性如何,又会决定全新的《》的政经模式能否构建起来。
某种程度上,
检查系统成为了重中之重,
站在了时代的“中心”上。
所以写这篇文章,
主要是想和大家说:
如果有准备考公检法的群友,可以看看检察院,这块确实有机会,也需要人。但如果抱着躺平的想法去考公检法系统,那就趁早省省。你们是下个时代的防火墙,也是直面时代交替的第一人,是不可能躺的下来的。
其原因,在2024年8月的文章》已经详细解读过,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逻辑,这里就不复述了。
说完了正文,
说点前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