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四川内江市资中县一名男孩将鞭炮扔入化粪池中不慎引发化粪池井沼气爆炸,四周多辆汽车被炸翻,相关视频一时间在社交平台热传。当地官方表示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男孩和家长已被警察带走,警方正在调查处理。

循着一段爆炸现场视频,有人开始根据那些被掀翻的车辆品牌做初步的损失核算,有人在慨叹“熊孩子”的人生在这个春节假期“陡然完整”,也有人在唏嘘一场化粪池爆炸带给涉事家庭、受损车主等各方的影响……“幸无人员伤亡”之余,各方讨论可能更多围绕涉事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相关责任的归属展开。

务实地说,春节期间燃放零散小型烟花是不少未成年人的乐趣所在,其中当然需要强调监护人的看护责任,以及由此产生对他人财产损失的相应赔偿责任,这自然需要当地警方介入调查后进行专门的责任厘定。“熊孩子”用于燃放的爆竹因何而来,是由未成年人自行从商家购得,还是由其监护人提供,交由未成年人燃放使用,这都需要通过细节查证得以还原。

从事发地相关地标信息判断,被引燃的化粪池,在资中县2024年12月发布的当地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中属于“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从目前很多地方对于爆竹燃放行为的具体态度来看,管理尺度在事实上松紧不一,很多地方对于燃放烟花处于某种“民不举官不究”状态。相较于在全时段禁止燃放的地方约束,此番受损车辆同样疑似停放于未经许可的区域。便道旁、草坪上随意停放的车辆,不幸遭遇劣童违规燃放的烟花,己方过错在造成相关损失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恐怕还需要基于证据事实的更专业界分。

另一方面,对于城市建筑、道路范围内的各种窨井设施的安全维护,同样不能因为“熊孩子”捅了娄子而被遮蔽。各地每年均有安排对城市窨井等公共设施做安全排查和风险预警,此番事发地资中县2024年6月同样发文要求落实窨井盖权属单位日常维护责任,定期开展巡查,“井盖外部巡视每月不少于2次,井盖内部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重点对窨井设施的完整性和完好性进行巡视,并建立完善窨井盖巡查管理维护信息台账。对于事发地的化粪池情况,相关权属范围的例行排查是否到位,对相关化粪池的气体检测数据有无超标等问题的上一次核查,是否有台账记录?又是在什么时候?借由每次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关部门都会普及很多相关安全常识。城市内的污水管道、化粪池内存有沼气,如果污水井盖或化粪池长期未打开,使得沼气无法排解,一旦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爆燃,并且产生很强的气浪。

特别是在新春佳节这种爆竹燃放尤其集中的公共场景下,相关权属单位对于本就易燃易爆的化粪池、窨井下等重点区域,更要重视安全巡视和物理隔离提醒。加之节假日安保人手的异常紧张,安全巡视更要落实到位。安全工作的重点在于防患于未然,从一起“熊孩子”燃爆化粪池的个案出发,需要有更多基于安全预警的各方职责明晰:监护人的责任毫无疑问第一位,而学校的安全教育也不能仅是放假时家长会上“多说两句”的例行点一下,社会治理层面的安全防范更不能仅有文件“落实”文件,该排查的必须得排查,该负的责任更得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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