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记者严赋憬)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近日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明确授权运营应把握的主要原则和实施路径,为规范化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提供指引。
实施规范明确了授权运营工作中“管理机构”“实施机构”“运营机构”等核心主体的概念和责任边界,明确授权数据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授权侧、运营侧、管理侧各类主体的权利义务。此外,实施规范强化对关键环节的管理,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退出机制等,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或部门做到管运适度分离。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是一项创新性的制度安排。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区各部门在工作开展中要做好授权运营情况、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清单的披露,明确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要求,鼓励公平竞争,构建良好的数据产业发展生态;同时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和利益调节机制,激发数据提供单位和运营机构开展授权运营的动力,并突出公共数据的公益属性,降低全社会的用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