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
在每个环节
都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法律规定
容不得一丝马虎
未取得相关许可
擅自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均属违法行为
近日
肇庆有人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被警方拘留
当天晚上,一辆货车从湖南省运输一批烟花爆竹,到达肇庆广宁县某镇后,准备进行交接。
正当司机与接货人交接时
遇上巡逻的民警
自知心虚的两人将货车扔在了原地
弃车逃离现场
其后
民警在现场的货车上共查获了
400多箱烟花爆竹
正所谓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
通过货车入手
民警很快便锁定货车司机白某
并展开追踪
到案后,白某只能如实交待了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原来,白某早就意识到,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运输危险货物是违法行为,但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仍然选择铤而走险。
目前
白某(男,38岁,湖南人)
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处理
案件仍在侦办中
据介绍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运输过程中
如果发生挤压、碰撞
极易引起易燃品爆炸和燃烧事故
造成严重后果
法律链接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在此希望广大的司机朋友
能够充分认识到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性、危害性
切勿以身涉险
另外
大家在购买烟花爆竹产品时
最好到正规销售点
严格按照产品的燃放说明进行燃放
确保燃放安全
来源:广宁公安、肇庆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