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宿州市电动三轮车载人问题。



网友

电动载人三轮车分为休闲电动三轮车和封闭式正三轮电动车,在宿州市埇桥区,他们载人数量分别是多少?此外,驾驶封闭式电动三轮车是否需要带头盔?

官方回复

宿州市委办公室

经市公安局调查,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电驱动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速度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二是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三是整车质量应该小于或等于55kg;四是电动车蓄电池的标称电压不得大于48v;五是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该小于或者等于400w。

如您的电动三轮车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根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年龄未满十六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十六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一人,不具备搭载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驾驶人和搭载人应佩戴安全头盔。

如您的电动三轮车超出电动自行车标准,您可登录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https://app.miit-eidc.g.cn/miitxxgk/gonggao/xxgk/index)查看核定载人数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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