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成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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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保障鸡峰山国家森林公园交通通行压力,风景区将限制车辆通行,具体限制措施如下:
一、自2025年1月29日0:00时起,每日8:00--18:00禁止私家车辆上山,所有私家车辆在进入鸡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控区域时,应按照景区相关管理规定将车辆停靠在指定区域(鸡峰山1、2、3号停车场),游客在进入景区游玩时可选择转乘景区接驳车上下山,双程费用20元每人次,单程费用10元每人次(1.2米以下儿童免费乘坐),游客也可选择自行徒步旅游上下山。
二、规定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私家车、旅游大巴等。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如消防车、救护车、警车等)以及经管理部门特别许可的车辆除外。
四、停车场收费标准:
主编 | 狄春华
责编 | 刘前勇
编辑 | 岳青、郑雪
值班编辑 | 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