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之夜,在千家万户团圆之时,高唐街道有这样一些“守岁人”,坚守在“禁燃禁放”一线,顶着夜间寒冷,为安全“护航”。

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不规范燃放烟花爆竹易酿成人身伤亡及火灾事故,并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

为全力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高唐街道组建13支夜巡队,发动志愿者、网格员等力量开展禁燃禁放夜间巡查行动,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劝导和安全看护力度,督促辖区群众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巡查中,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深入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楼院、沿街商铺及江边堤坝等重点区域,对辖区居民再提醒、再督促、再宣传,及时发现并劝导违规燃放行为。

春节期间,高唐街道将紧盯重要节点和重点区域,继续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力度,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平安,切实增强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让广大居民安安全全、开开心心过大年。

































温馨提示:值此新春佳节之际,再次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遵规守法,拒绝违规燃放,严格遵守《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第5号)》相关要求,增强安全意识,共同防范烟花爆竹事故。

若有燃放需求,请在限放时间内(即:2025年1月28日至2025年2月12日,除夕至元宵节),在指定限放区域(即:龙江新区宁江大道路段外侧空旷区域(红叶广场以东至宁河晚渡外,不含宁河晚渡景区))可有序燃放规定的品种(即:允许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其余时段巫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为禁燃禁放贡献力量、传递声音、保驾护航,充分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守护,度过一个空气清新、安全文明、欢乐祥和的春节。

祝广大市民朋友们新春快乐、阖家幸福、吉祥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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