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监委1月27日公开通报2起公职人员违规旅游典型问题。
其中有文山州砚山县第一中学、第三高级中学、民族中学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
2022年6月,砚山县第一中学、第三高级中学、民族中学联合组织教师赴省外参加培训期间,未按原计划开展,带队领导擅自接受培训方安排,组织参训教师到培训当地多个景区景点参观游玩,相关费用以培训费冲抵。
2024年5月,培训带队领导、民族中学副校长吴允江,时任第一中学副校长杨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培训带队领导、第二高级中学校长(时任第三高级中学副校长)马素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云南省纪委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治,持续深入纠治公款旅游和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等问题,严查巧立名目“变相游”、见缝插针“借机游”、宽限行程“顺带游”、舍近求远“绕道游”、增加人数“搭车游”、转嫁费用“公权游”等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违规旅游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