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平公安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
也是相关违法犯罪的高发期
根据相关规定
临平区自2024年12月21日起
全域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售
1月27日
临平区公安分局
依法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仓库2处
抓获违法嫌疑人3名
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80余箱
涉案价值3万余元
近日,临平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对外销售烟花爆竹。东湖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于1月27日凌晨成功抓获嫌疑人沈某某(男、34岁)、刘某某(女、31岁)、傅某某(男、35岁)。
经调查,2024年11月,沈某某从外省购买价值3万余元的烟花爆竹,想着年底可以赚上一笔。由于没有销售烟花爆竹许可证,沈某某伙同妻子刘某某通过朋友圈、小红书等网络平台销售这些烟花爆竹,并将两处民房作为中转仓库。在网上找到买家后,两人利用私家车非法运输并送货上门,已对外销售金额1万余元。
傅某某是沈某某的同事,在了解这一情况后觉得有利可图,于是从沈某某处拿了一部分烟花,以流动摊贩形式摆摊售卖,并多次驾驶私家车运送烟花给买家,销售金额约3千余元。
面对大量事实证据,沈某某等人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自觉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相关规定
临平公安将进一步加强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全面保障公众健康、公共安全
有力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来源 | 东湖派出所、治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