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动息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增强全民社会诚信意识,合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营造公平、诚信、优良的社会信用环境,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息县分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稳步有序开展宣传活动。



息县分局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将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与日常监管服务工作紧密有序衔接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息县分局行政执法人员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深入企业,向企业负责人讲解《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社会信用,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信用主体,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履行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状态。本条例所称社会信用信息,是指可用以识别、分析、判断信用主体守法、履约状况的客观数据和资料。”、“第八条社会公众应当守信自律,增强诚信意识,积极参与信用教育和信用监督活动。”与“第三十条对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国家机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采取以下激励措施:(一)在实施行政许可中,应当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措施;(二)在财政性资金和项目支持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列为选择对象;(三)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给予信用加分、提升信用等级;(四)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日常监管中减少检查频次...”与《河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促进企业更深了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环保信用知识,增强企业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敬畏意识,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进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建立环境保护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信用水平。



同时结合具体的生态环境因违法行为失信案例,阐述诚信经营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紧密关系,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第一“意识,增强企业参与环保、维护信用的意识和责任感,鼓励企业自觉遵守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确保诚信生产经营实现升级转型、绿色发展,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公众健康权益。

下一步,息县分局将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持续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持续普及诚信知识,宣传诚信典型,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激发民众积极参与社会信用建设的热情,提高诚信意识、树立诚信观念、健全诚信行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度融合。(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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